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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铃兰,它兴奋地喵了一声,屁颠颠尾随三人进了客厅,尾巴竖得笔直。 郑飞鸾收起雨伞摆在墙边,地上须臾便积了一摊水。那伞其实不大,他一路逆风替何岸挡雨,自己的肩膀、胳膊与后背淋湿了大半,衬衣近乎透明地贴在身上,坚实的肌肉形状清晰可见,连腕上的缎带也在湿漉漉往下滴水。 何岸怕他着凉,跑去储物间拿了条刚烘干的热浴巾来,不由分说就往他怀里塞:“快擦一擦。” “好。” 郑飞鸾心花怒放,抖开浴巾往肩上一裹,浑身都暖烘烘的。 可惜浴巾的热度顶不了太久,没几分钟就变得又凉又潮。何岸帮铃兰脱了鞋袜,放她在地毯上四处乱爬,回头一瞧郑飞鸾狼狈的样子,忙道:“你还是回去换身衣服吧,头发最好也吹一吹,现在这样很容易感冒的。” “小雨而已,没事。” 郑飞鸾自恃体格硬朗,想给Omega留下一个健壮的好印象,没想到何岸说:“那……没事的话,我就不给你煮姜茶了?” “我去去就来。” 郑飞鸾一秒改口,不等何岸反应,火速回房换衣服去了。 - 何岸笑了笑,撑着沙发站起身,过去推开了紧闭的窗户。新鲜空气吹进来,他深吸一口,体内的不适感才被压了下去。 性腺越发敏感了。 之前还能与郑飞鸾共处半个下午相安无事,自从那次剧烈吐过,性腺仿佛苏醒过来,知道契合度极高的Alpha就在附近,每天都异常活跃。哪怕与郑飞鸾相隔甚远,也时不时会分泌一些信息素,想告诉那个曾经标记过它的Alpha:我在这儿。 何岸忍受着两种信息素的交锋,简直回到了刚怀上铃兰的那会儿。 一天晕三回,饭都吃不下。 在他身后,铃兰吭哧吭哧爬了一圈,见六百六跳进猫床,也跟着爬了进去。一妞一猫拱成团,小辫子抵着尖耳朵。铃兰还挺乖,知道睡觉要盖被子,于是扯下沙发上的一床小毛毯,把自己和六百六一块儿盖住了。 何岸回过头,就看到毛毯底下此起彼伏,一会儿凸起一座小山丘,嘻嘻哈哈闹得正欢腾。 他本来还想抱铃兰回床上去睡,这会儿也就顺其自然了,留他俩在客厅,顾自走进小厨房,拿出红糖、生姜和龙眼肉,洗净茶壶,开始烧水煮姜茶。这倒不是完全为了郑飞鸾,待会儿程修和戴逍冒雨回来,应当也要喝一杯的。 切姜片的时候,何岸从敞开的窗户望出去,对面二楼正是郑飞鸾的房间。 他刀尖一停,出了神。 三个多月……不,四个月了,若非颈后的性腺作祟,他几乎快要觉得,郑飞鸾在青果客栈的日子是安宁恬淡的:少了酒吧这个痼疾,多了西点屋这场及时雨,小差错被逐一修正,入住率节节攀高,就连他一直以来最担心的事也没发生。 他怕郑飞鸾寻偶症发作,每晚睡前都会反锁房门,还在床头装了报警铃——毕竟只要寻偶症未愈,郑飞鸾再是严以律己,也只能做一个白昼绅士。 意外的是,在那些漫长的时日里,他的房门一次也没被砸响过。 这本该是一个好征兆,预示着郑飞鸾的寻偶症多少出现了一些转机,何岸却不敢这么乐观,因为每天为郑飞鸾收拾房间的时候,他都能在床单和被褥上闻到残留的性信息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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