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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里选择最有资格的人做代理。万一家中所有男丁都出门或是死绝了,那就让主妇或长女顶上,代替家中的男丁发表看法。绝户的人家,会先由族中公议,择定嗣子,由嗣子出面。 宗族大会是不能容许有任何一房人缺席的,如果有不得已的原因,或是全家人随家主在外地为官,或是迁居外地,不能及时赶回来参加大会的,那么事后若对宗族大会的决议有所不满,也没有资格提出异议,因为是他们自己放弃了发表意见的权利。 这个规矩一向执行得很好,唯一可以公然不守规矩但又无人追究责任的,只有昔日尚未分家的二房。那是没说的,建南郡公就是全族人兴旺的保证,是赵氏宗族的庇护人,他长年在边疆镇守,或是告老后回到京城休养,除了偶尔几次回乡祭祖外,基本不怎么插手族里的事,但谁也不敢真把他当成透明的了。宗房煜大老爷更是欺软怕硬,大腿抱得死紧,每逢族中有大事,都会提前给郡公爷送信,请示他的意见,得到准话后,转达给族人知道,才会开始表决。若是事情紧急,在郡公爷知情表态之前就召开了宗族大会,那大会次日也必须将公议的结果急送进京,报给郡公爷知道,要是他反对,那煜大老爷必定会重新召开宗族大会,推翻之前的决议…… 当然,这种情况是比较少见的,郡公爷通共只反对过两次宗族大会的公议结果。一次是煜大老爷提议的,向各房族人收取一笔不小的费用,另择风水宝地将祖坟迁过去。因为那一年奉贤发大水,家族祖坟所在地有被水淹没的风险。但这祖坟其实是内三房的祖坟,外九房都是依附而来,即便有几个近年新立的坟头,也没到要迁坟的地步,煜大老爷要求上交的费用加起来却远远超过了需要的数量,有敛财之嫌。郡公爷知道后,将煜大老爷派去送信的使者大骂一顿,筹钱和迁坟之事不了了之,改为二房出钱重修了祖坟。之后煜大老爷再也没敢提起类似话题。 另一次则是外六房上两代旁支中的一家。成年男丁在外行商。家境富裕,父子俩都因意外死了,只剩下婆媳两个,媳妇怀着八个月的身孕。煜大老爷觉得丧礼上没有男丁充当孝子很不好看。六房几家人商议了一番,推了一个男孩子出来,打算过继给他家做嗣子,但这么一来,无论那媳妇以后生的是男是女,都无法继承家产了。当时有大夫诊出这媳妇腹中怀的是男胎,婆媳俩便奋力反对过继之事,只是拗不过宗族,煜大老爷也不理会她们的意见。为了赶上葬礼,抢先开了宗族大会把事情定下来。可事后郡公爷知晓,又骂了他一顿,推翻此议,等那媳妇生下了男孩。仍旧拿回了家产,那个充作孝子的男孩,只领了个红包就被送回亲生父母家去了。外六房那时当家的还是赵启轩的祖父,因这件事丢了脸,无奈还要仰仗郡公爷的脸面才能做好生意,事后不但不敢说什么,还特地备了丰厚的礼物,亲自送到辽东,向郡公爷说明原委,又赔了礼,认了错,才算了结。 由此可见,二房在宗族事务上,有着多么大的话语权,有着多么超然的地位。 不过如今二房分了家,小长房长年在京城待着,当初又出了赵炯这么一个不光彩的罪人,他们不回乡对宗族事务发表看法,族里也没兴趣去征求他们的意见,反正是他们自己不肯回乡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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