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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少年时候大家自尊心又比较强,被拒绝之后,大多表情看起来不太好,只有少数人还能维持住自己的风度。而余宵不一样,他似乎从人生字典里把‘放弃’两个字抠掉了,我都记不清他究竟在我这里碰了多少次壁,每次我都觉得他应该要放弃了,但他始终坚持着。被拒绝了不会觉得难堪,也不会难受,只是偶尔会露出郁闷的表情,但不会持续太久,就又变回阳光灿烂的样子。” 说起以前的事,奚盼脸上有了几分笑意,那是真正开心的笑容,“后来我就觉得,有这样一个朋友好像也不错,跟他相处的时候,感觉天空都似乎格外的晴朗。” “有一次他给我写了一封比较特殊的情书……”奚盼视线落在余琛身上,“那之前,他已经给我写过好几次情书了,都是摘抄的经典诗词句子,配上他狗爬一样的字,看起来非常的有喜感。那一次他大概是想突破了一下自我,换了外语来给我写,但是他的水平实在让人不敢恭维,语法跟拼写的错误随处可见,我第一遍都没看出来什么意思,后来换了一种思路,直接按照前后顺序,一个单词一个单词的来理解,终于勉强读懂了。” “我当时正好在做改错题,习惯性把他的情书也给改了一遍,等改完之后我才反应过来,当时的行为有些不妥,我原本是想把那封情书收起来的,但是很巧的,余宵就在那个时候出现,看到了那封被我改得面目全非的情书。” “我一直没跟他说,我那个时候,其实是有一点紧张的,担心他会生气。不过很快事实就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余宵他一点生气的意思都没有,盯着那封情书看了一遍,表情渐渐变得惊讶,还有一点不敢置信,对我说‘我昨晚翻了好久词典才写出来的,居然错了这么多?!’” 明明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可是少年说过的话,奚盼却还能清晰的回想起来。拨开时光的迷雾,她仿佛看到了少年咬着笔头,一边翻词典一边写情书的样子,那张英俊的脸眉头紧皱,估计都能夹死苍蝇。 奚盼眉眼不自觉弯起,像是夜空里一弯皎月的形状。 “余宵把那封情书带走了,我以为出了一次大丑,他应该短时间内不会再给我写情书了,没想到第二天他居然又把一个粉红色的信封递给我。他当时的表情,给我感觉是很自信。我有点好奇,打开信封把里面的情书拿出来,粗略看了一遍,顿时就明白他为什么那么膨胀了,新的那封情书,水准跟之前比简直一个天一个地,不过我最后还是找到了错处,他把一个单词抄错了。当我拿笔把那个单词圈出来的时候,他整个人就像是漏气的气球一样……” “第一眼我就知道那封情书不是余宵他自己写的,而是找人帮忙了。”奚盼的声音渐渐低了,脸上的笑容也隐去,她目光直视余琛,声音平静,“那时候我没有想过去深究,现在回想起来,余琛你是不是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给余宵当后援的?” 余琛坐在餐桌对面,听奚盼说了许许多多的话,把她说话时候的表情看在眼里。 这期间里,服务生来敲过一次门,本来是要上菜的,但是察觉到屋子里气氛不对,便识趣的带上门出去了。 余琛渐渐调整好了心态,只是奚盼每说一句话,他的心便沉一分,几乎要维持不住表面的平静。听到她的问题,他沉默了几秒,最终还是点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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