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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都和以前不一样了。 唯一不变的是她的美貌,漂亮得魏采薇连嫉妒心没有了,只剩欣赏。 “多谢金姑娘。”魏采薇牵着马儿进屋。 金莺打量着绿衣红裙,头戴大红牡丹纱花的魏采薇,轻笑道:“这是汪大夏选的吧?他若投胎成个一个姑娘家,怕是要把金山银山都穿戴在身上,生怕别人看不见他。” 没错,死鬼老公一生都是这个品味,富贵逼人,花枝招展,俗不可耐。 魏采薇说道:“正是,我需要金姑娘帮忙,换一身素淡的衣裳,我还在孝期,不便盛装打扮。” 金莺说道:“我与你的身量差不多,魏大夫若不嫌弃,就穿我的衣服吧。” 魏采薇道了谢,进屋把一身花红柳绿脱下来,换上青布衣,用白绫布包了孝髻。 金莺隔着屏风说道:“信我看了,汪大夏说你惹了大麻烦,需要改头换面,用新的户贴逃出京城。门路我是有的,只是需要时间,委屈魏大夫在我这里住三天,三天后户贴到手,再协助大夫出城。” 魏采薇恢复了寡妇的装扮,从屏风后走出来,问:“金姑娘为何如此相信汪大夏?我被锦衣卫盯上了,金姑娘仅凭他一封信就收留我,不怕引火烧身么?” 这是魏采薇亲自来会金莺的真正目的。 她性子爽利,懒得猜来猜去,胡思乱想,徒增烦难,浪费时间,闻名不如见面,干脆面对面的把话说清楚。 金莺说道:“我以前是红袖招的头牌清倌,到了年龄要被男人梳笼,恩客们争相竞价,或者干脆要卖下我金屋藏娇,唯有汪大夏问我想不想要自由……” 金莺一笑,眼眸亮若星辰,“唯有他知道我不想委身任何男人,帮我出火坑。世人皆嘲笑他救风尘幼稚可笑。我们是知己,他如今有所求,我定鼎立相助。” 原本如此! 不过,重来一世的魏采薇不相信金莺是那种士为知己者死的人。 因为上一世汪大夏遭遇劫难自宫,可从未有过什么金莺姑娘出手相帮,汪大夏和她成婚之后,也从未提过这个倾国倾城的佳人。 看来汪大夏一片赤诚之心终究是错付了。 魏采薇不相信金莺。她假意答应汪大夏投奔金莺,是为了敷衍他。 魏采薇说道:“锦衣卫布下天罗地网,并非一个新户贴就能脱身,汪大夏太年轻、太天真,想得太简单了。我刚才乍一听说锦衣卫要刑讯逼供,有些慌忙,现在冷静下来想,我明明是个清白的寡妇,为何下半辈子都要逃亡中度过?人正不怕影子歪,我要去锦衣卫衙门把话说清楚。那匹马是汪大夏偷从锦衣卫里偷的,劳烦金姑娘将马藏好,最好给马的毛发换个颜色,以免被锦衣卫发现,连累了你。” 魏采薇告辞,金莺没有强留,“汪大夏若不天真,怎会出手帮你我?这是他的缺点,也是他的优点。他年少轻狂,很多地方考虑不周,也实属正常。” 魏采薇不相信金莺,就像汪大夏不相信锦衣卫。 这一世,魏采薇亲自动手复仇,不想把汪大夏扯进去,重生四天就完成三连杀,干净利落除掉了首恶。 阻止未来汪大夏走极端自宫是她复仇后冒险留在京城唯一的原因。 如果她拿着新户贴远走高飞,汪大夏会走向上一世自宫老路。 她做了那么多的伪装,故意老老实实留下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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