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穿之逆袭吧,男配_分卷阅读10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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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4 (第1/2页)

    来了呢,必须要偷吃一桶老坛酸菜面!

    大概是出于对白苏智商的担心,司徒昱不上班时几乎是寸步不离的守着他,若他有事分不开身时,时臣便会借着看病的名义将人带回自己的住处。

    白苏一直在找机会准备跑回家一趟,可惜司徒昱实在太警觉,几次都没成功,反而将他看顾的越发严密了,若是不得已一定要外出,也会牢牢握住他的手腕。

    如此过了几天,白苏心中越发担忧起七爷来,原书中陆杀那个白眼狼可是上位成功了的,不但如此,他还十分丧心病狂地将七爷锁在房间中,肆意□,若不是白七爷心性坚韧,换个人估计早就疯了。

    饭桌上,司徒昱皱眉看向自己的老同学,拼命遏制住自己心中不断涌上来的掐死他的冲动,多年的好基友突然变成了情敌,简直郁卒的要死。

    这几天时臣三不五时的就要找个借口跑过来一趟,还十分厚脸皮的留下来蹭吃蹭喝,惹得司徒昱恨不得从来没认识过他,一见到时臣就忍不住翻白眼。

    饭菜都是时臣做的,简单的四菜一汤,味道却不错,份量也适中,三个人吃刚刚好。虽然和酒店大厨没得比,但胜在家常温馨,而且还都是白苏爱吃的菜色,若是往常见到这些菜,白苏少不得要多吃上小半碗米饭,但今天却不知道怎么的没了胃口,心情低落,懒懒地垂着头。

    时臣给他夹了块糖醋小排,问道:“这是怎么了,难道是哪里不舒服?”

    白苏也说不上来自己是怎么了,他穿过来也有一段时间了,以往待在七爷身边,处处被他拘着,这也不许那也不行,说一不二,白苏有时候觉得这个男人骨子里真是霸道的可以,恨不得早点完成任务好离他远远的,谁知这才几日不见而已,他竟然就已经开始想念七爷了。其实认真追究起来,七爷并非是话多之人,哄孩子什么的更是不擅长,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却总是能读懂他掩藏在表象下的情绪变化,面对装痴扮傻的自己半点不嫌弃。

    因为是时臣下厨做的饭,刷碗的活自然落到了司徒昱身上,吃饱喝足后的两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白苏抱着海绵宝宝呆呆地看着电视屏幕。

    “苏苏是想家了吗?”时臣端着一碟水果走过来,坐到他身边。

    白苏愣愣地点头:“想爸爸。”

    “这样啊……”时臣叹了一声,却突然没了下文,注视着白苏的眼神复杂的让人难以读懂。他默默回头往厨房处看了一眼,心下叹了口气,相识了这么多年,没人比他清楚司徒昱的性格,这人骨子里是有些大男子主义的,固执的认为洗衣做饭都是女人的事,学生时代住校时宁愿花钱请别人洗衣服也绝不碰一下,单身这么多年也还是不会做饭。但就是这么一个人,他却肯放□段,心甘情愿地挤在一群家庭主妇间,就为了能够为眼前的少年抢到他喜爱的海绵宝宝,甚至还说要跟他学几道拿手菜,只因为白苏爱吃。

    最初下意识地选择隐瞒白苏的身份,是怕司徒昱为了工作利用他,可是现在,眼睁睁看着好朋友越陷越深,他突然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对是错了。

    如果再这么继续下去,司徒昱一定会爱上白苏,到时候七爷肯定不会善罢甘休,再者,爱上这么单纯澄净的一个人,其实应该算是件很痛苦的事,因为他可能永远不会理解你所谓的爱情,更遑论予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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