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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我说的对吗?” 对不起,我弄错人了。 于小姐是一位完美的女士,她是总统的小侄女,性格开朗,思想前卫,海外留学,选美前三,并且在大力叔倒车的时候勇敢地推开了我,令我得以横刀夺爱。 我讨厌赵公子。 为什么总有那么多人喜欢他?!只因为他长得英俊吗?没有我,他只是一个轮廓模糊的胖子!我令他英俊,因此英俊的他是我的。 爱情令于小姐勇敢与高尚,令我卑劣。 赵公子皱眉问我:“问你话呢,你来这么干什么?” 于小姐温柔地问我:“一心,你有事情要找我吗?” 赵公子说:“哦,他想去那个什么学校当老师。” 于小姐恍然大悟:“当然好呀!正好,一直没有请到合适的音乐老师,我原本也想推荐一心,但你又说他有三份工作了,怕会忙不过来。” 讲出来或许是我矫揉造作,虽然我不介意靠人情世故得到我想要的月薪和我的新沙发罩和我的八分之一的猫咪,但我有那么一些介意赵公子靠他的人情世故为我要到我想要的月薪和我的新沙发罩和我的八分之一的猫咪。 何况于小姐原来一直被我横刀夺爱。 然而,我不是一个大度的人,也不是一个高尚的人,我只是一个为得所求不择手段的人。 于是我微笑着说:“多谢。” 回去的路上,赵公子皱着眉头问我:“你又怎么了?” 我微笑着说:“没怎么。” 赵公子说:“没怎么你就下来,妈的,你又胖了,吃吃吃就知道吃,猪啊你。” 我抱紧了他的脖子。 赵公子骂我:“你妈的,有车不坐还要背,你妈的,你以为自己还小?” 我看一眼身后缓缓跟着的轿车,说:“你让郝达回去吧,他明天还要到公司主持开会。” 赵公子骂我:“你有病吧,这里离家里还有三条街,你妈的真打算让我一路背回去?” 我说:“赵龙我爱你。” 赵公子骂我:“妈的,搂紧了别掉下去!晚上没吃饱吗?” 我已经不告自来地夺走了赵公子,也不妨不告自走地抛弃他。我只是乱世中的一片浮萍,受到赵家恩惠得以生存,我应该为了赵公子的将来做打算,何况他又那样的讨厌。 赵公子骂我:“你妈的耳聋了?问你晚上吃饱了没!没吃饱让大头去买东西!” 然而他这样的蛮横霸道不讲道理,一定不肯让我离开。我只是乱世中的一片浮萍,受到赵家恩惠得以生存,赵公子又这样的讨厌,他们不让我走,我就不能走。 赵公子停下脚步,回头对他曾经的助理如今的经理说:“大头!去买宵夜!” 我只是乱世中的一片浮萍,无依无靠,要走也要将赵公子一起带走,这样才能在没钱的时候将他卖掉。我如此心机深沉,继续哄他:“赵龙我爱你。” 赵龙突然说:“我真的背不动了,刚崴了脚。大头!” 然而郝达已经将车开过了街角,去买宵夜了。 赵公子放下我,把外套扔台阶上,说:“坐这里等他过来。妈的,又是你害的,你妈的屁事真的多。” 我不会感动的,因为那件外套是我上个月新买的。 赵公子骂我:“你妈的看什么看,老子坐你件外套你有意见啊?难道要老子坐地上?” 他真是讨厌,扔了我的外套还要恶人先告状。 我捡起外套塞回他的怀里面,背过去半蹲着:“我背你回去。” 赵公子冷冷地问:“你背得动吗?” 我说:“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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