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世之魔王的游戏(4修) (第3/11页)
黑:对不起,世界上其他所有人,我都愿意将之当做和我平等的人来对待, 但,只有你是例外。 林:啊,为什么? 黑:因为你,那么可爱。因为我,喜欢你。 林:……那么我今天看来是无法逃脱被强奸和被杀的命运了? 黑:目前看来是这样。 林:好吧。其实我初潮已经来了,也算有性能力了,被迫做爱也不算过分。 黑:别安慰自己了,幼女小姐,我倒很期待你未发育成熟的下体被撕裂时脸 上的表情呢。 林:你好过分。能不能放过我? 黑:这世界上,唯有你,不能。 林:如果你真的喜欢我,留着我长大不好吗? 黑:不。现在是你最好的年龄,无论是被强奸还是被杀。说到底,这也是成 全了你的那张厌世脸。 林:杀……死,可我不想被杀啊,这个世界虽然很荒诞,但我真的不想被杀 啊。 黑:你只是为这个世界而死而已。 林:可是死后除了一个脏兮兮的尸体,什么美好的东西也不会留下。 黑:你的死本身就是有价值的。你被奸杀的录像将永远在互联网流传。喜欢 美女的,喜欢幼女的,喜欢强奸的,喜欢虐待的,私下看过你的视频的人会比读 过圣经的人都多。 林:没用吧,正人君子看了固然不齿,流氓歹徒看了也只会助长作恶之心。 我只会作为一个消费品被大众无情吞噬掉,哪里能激发出他们的什么好心? 黑:那就当是为了我自己好了,不喜欢看到你一直活着。 林:……你当真不可理喻。 黑:总之在你被抓的时候就已经输了,我现在不过是处置自己的战利品。现 在,先割掉一片未发育全的阴唇如何? 黑衣人目光在小腹的扫视让林慕予全身发凉:求求你,饶了我,那会把我疼 死的,而且你的战利品也残破了。 黑:告诉我你喜欢哪种死法? 林:我不,都不喜欢! 黑:那只能我一种一种说了。种,嗯,叫做"被奸力竭而死",林慕予 被连上三天三夜,终于在身体伤疲和精神崩溃的双重打压下,灵魂离肉体而去。 死后双腿尚且合不拢,精液从小穴里涓涓流出,怎样? 林:不喜欢,太狼狈了。而且,强奸本身就是对女生的否定。 黑:正好相反,强奸是对女生的肯定。 林:是否定。 黑:错,是肯定。男生的主动奸淫正是对女生本身价值的承认。被强奸使女 生认清自己的生理特征,从而才能真正地接纳自我。 林:诡辩,如果是这样,强奸犯不是个个都成了劳苦功高的大好人? 黑:就是这样,强奸犯们平时忍辱负重,只为将女生渡到彼岸,为道德束缚 下的女生开辟出一块新的生活天地。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林:但愿女性受害者当真也觉得自己是获得了救赎。 黑:唉,只怪世人多无智慧心,亦无正法眼,才沦落苦海不得超度。看来第 一种死法你不同意了。第二种,斩首。 林:对少女斩首,阁下的作为可以被录入人类最野蛮行为名单了。 黑:林少女不认为身首分离是一种特别特别特别值得体验一下的感觉吗? 林:抱歉,我还是喜欢脑袋老实待在肩膀上,更不喜欢脖子无缘无故断掉。 黑:嗯,这倒是个问题,你美丽的脖子不应该断掉,但是,但是,这也是为 了成全其他…… 林:能成全的只有你的变态。 黑:你有没有想过,你失去生命力的身体倒在我的怀里,你的头颅掉在一旁, 我提起你的长发——林:停,再说下去我会呕吐。 黑:好吧,说点轻松的,听说在被斩首的时候,人会失禁,不知道林少女会 不会呢? 林:可能也会吧,但会努力忍住,绝不满足某人的变态欲望。 黑:那在斩首前可要先将双腿分开再把录像机摆好。话说,要再生命的最后 一刻压制住灵魂深处的自然欲望,恐怕没那么容易吧。 林:好过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证明你的邪淫理论。 黑:好吧,看来还是不愿意。第三种死法,摘除全身的性器官,最后推进岩 浆里。 林:那我宁可自杀。 黑:不至于吧,女生的身份这么重要吗?只听说过失贞去自杀的,没听说过 失性去自杀的。 林给了一个白眼,腮帮一鼓一鼓的,不理他。 黑:其实,我今天说服了自己,无论如何,也要强奸你,哪怕这一辈子只做 这一件错事。我也觉得是值得的。 林慕予看着他的眼睛,或者看着天顶的星星。 黑:但是现在,我可以放了你。但你要替我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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