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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 在困难的时候,在流泪的时候,在被迫要放弃的时候,都请记得这一点。 “我知道, 我的未来不是梦!” 卫礼手中转动的笔,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掉到台上了。夜鹰正在私下交流的几人,也转移视线,看着台上正在演出的那支乐队。 这样的乐声,这样的歌声,这样全情投入的每一个人! 他们是谁? ——是音乐的祈祷者。 ——是摇滚的悼亡者! The Prayer! 作者有话要说: 被你们猜中了,就是这一首歌。 不过,我想表达出不一样的感觉,下面送上这次的试听,版本有点不同,我也少做了一些修改。 PS:请无视那五十五秒的钢琴前奏。 ☆、独断专行 萧侯紧紧皱着眉头,无论身边的人在他耳边说着什么,他只看着那个少年,其他什么都听不进去。 这个严欢,有点超出他的想象。 萧侯原本以为,即使付声新选的这个主唱再怎么优秀,也只不过是一个出色一点的会唱歌的家伙罢了。而这样的人,在大马路上走随便都能撞见几个。但是,严欢却和他想象中的不一样。 他不仅仅会唱歌,而是会唱摇滚。 这个少年的声音,是最适合唱摇滚乐的,他在每一个句子里投入的情感,也是那么显而易见。渲染力与震撼力,这是摇滚主唱所必备的一个技能,而严欢两者皆有。虽然他的嗓子不符合一般意义上对摇滚主唱要求的沙哑有力的判断,但是这种略带生涩的清越嗓音,却更让人眼前一亮。 就好比萧侯,他就从严欢的声音里,听出了许多人。 像是以前国外乐队The Queen主唱那华丽优美的声线,像是很多同样以嗓音清澈而出名的主唱,而最让萧侯容易联想到的一个人,却是一个国内的大人物——蓝翔。 没错,听这么一个小鬼的声音,竟然让萧侯想起了蓝翔,这让他自己心里都对自己有几分懊恼。 此时,严欢他们的表演已经结束,不意外地收获了众人的掌声。萧侯看见身旁草莓工作人员的表情,明显他们也是被悼亡者乐队打动了,有意要将严欢他们留下来。 这不对,这完全不对,和自己的最初构想完全不相符合!萧侯紧紧捏住拳头,他看着严欢,看着付声,看着他们乐队嬉笑打闹的每一个人,都觉得是那么的碍眼。 如果让付声的新乐队在这里得到了认可,对于他萧侯来说,就是一种最大的屈辱!这等于是间接向外人证明了,付声的选择没错,付声抛弃夜鹰去新的乐队,是因为夜鹰的问题,而不是付声!这个天才吉他手在哪里都能拥有出色的未来。 到时候,人们会对付声和他的新乐队充满钦佩和好奇,而对被付声抛下的萧侯和夜鹰,他们会怎么看? 嘲笑,怜悯,还是落井下石? 无论是哪一种,都是萧侯的骄傲无法忍受的! 不行,一定要想办法阻止这一切发生。接下来的时间,萧侯基本都没有去听其他乐队的表演,而是全副心思在算计着,该怎样才能阻止乐队和他的新乐队出名,阻止他们走到自己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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