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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拿回了她的存款,还跟他要了一笔‘出场费’。 但你要说她做事只为钱,又无法解释她为什么写书。在何锋看来,祁凌无论做什么工作,赚的钱都比她写书多。反正她的那点钱,他看不上眼。 祁凌快速打完一段话,停下手:“梦想,爱好,就像你爱你的游戏,我也爱我的书,千金不换。” 何锋脸上露出怪异色神色:“我记得你初中毕业就开始玩游戏,喜欢到入魔。既然爱好梦想有保质期,还坚持做什么?” 祁凌没想到何锋连这都知道,自嘲道:“大概是我本性冷血,容易喜新厌旧。喜欢的时候我愿意拼命去做,不喜欢了就碰也不想碰。反正努力过,也得到过,很满足。” 何锋第一次听人这么形容自己:“每个人爱好都会变,这不是很正常吗,只是像你从喜欢到厌倦碰都不碰,很少见。” 这个问题,祁凌曾经被死党问起过,想都不用想回道:“因为我不够聪明,心太小,只能用心做一件事!” 她想用心把它做好,做到自己能做到最好的程度。 可惜她天分有限,玩了几年,打游戏最多只能到职业代练的程度,制作游戏入门都没进,写又这样半死不活。 但是至少写只要她保持热情,一直写下去,就会有读者看到。如果正好和眼缘,那个读者就会成为她的读者。 她享受这种被认同的感觉,她喜欢别人喜欢她书。每一本书,在她看来,都是一个新的世界,而作者,就是创造那个世界的人。 这个感觉真棒,祁凌觉得自己有使不完的劲。 “笨吗?”何锋在床边坐下,望着祁凌的背影陷入了沉思。 他从一个无父无母在街头流浪的孤儿,走到今天这一步,被大家称为天才。在众口一致的称赞中,他时常也会飘飘然,以为自己真是天才。但每当冷静下来,他就会自嘲告诫自己,比起祁凌,他一点都不聪明。 两人相似之处是对上心的东西,都用尽了全力。 而他之所以比她成功,是他比她多几辈子的经验。 他们的人生很短暂,才短短二十四年,但是何锋却认识了祁凌几辈子。他恨过她,他也感激过她,他一直想把她找出来,但是全国叫祁凌的人太多,他根本无法找,才会想出用那个游戏吸引祁凌。直到这次意外,见到真人,他才发现自己不知道找她要做什么。 但即使这样,即使自己不小心变成了女人,何锋也依然庆幸这个意外,让他见到她。否则即使游戏正式运营,祁凌也不会来玩游戏,人海茫茫,他依然找不到他。 *** 祁凌最终没写多少字,就乖乖去了卫生间洗澡。 幸好现在是存稿阶段,没有人等着她,否则她一定会被强迫症逼死。不过她现在其实同样是被强迫症逼死。 如果不是看到何锋一直坐在那等她,她才不会愿意停下。祁凌对自己拖累别人,很反感。 “你为什么就不肯先去睡觉?” 祁凌呆在卫生间一边洗澡,一边对外面吼。 何锋理所当然道:“你在虐待我的身体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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