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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画了一只螃蟹。 “横行霸道”的螃蟹。 石中,高二三班教室。 “老大!”是同桌任眉在叫他。 行骋一回头,手上写字儿的笔都还没停,哗哗地写,再一转头过来,字都写到草稿纸外去了。 “应与臣说他现在运球厉害得能一只手转两个,能跟你打配合!走,去看看?” 任眉腰上挎着校服晃荡进来,他说完这句话,行骋就把笔搁下了。 他了张空白的草稿纸出来,往桌面上一铺,再转了下笔,端坐着,腿放久了都有点儿麻:“不是说大课间可以不用下去训练吗?让他放学再来找我。” 手上还握着雪碧,任眉拿手肘碰他一下,“嗳,你哥也在。” 行骋的椅子猛地往后退,退得他那片儿都“哗”地一声,他站起身来,在教室里就把校服外套脱了,里面穿了件纯黑NBA短袖,上面一团白日焰火的图案烧到了衣摆,看着倍儿帅。 把外套搭肩上,行骋取出抽屉里的护腕戴好,蹲下身系紧好鞋带,手里攥着校服的袖子,行骋说:“走!” 任眉在一边儿想笑,但是跟行骋坐了两年,他都习惯了行骋这态度,调侃他:“要不去照个镜子?” “不用,”行骋自信得很,也不是觉得自己有多帅吧,但年轻小伙儿精气神还是有的,迈步往外一走:“下去看看应与臣有多能吹。” 像行骋这种正卡在青春期巅峰的少男,根本不需要解释,头发一抹球鞋一穿,往那儿一站,跟柱子似的,还是刻了雄狮图腾的那种,穿拖鞋去球场过人,姿势都是最帅的。 上午大课间的球场真是人挤人,全校做完广播体操的人都凑操场边儿看热闹了。 学校操场跟球场是连着的,篮球场一共是六个场子,有一个就是校队专门训练用的。 以前行骋还没进校队的时候,就天天放学跑第一,冲下教学楼去抢校队训练场旁边的场子,身后还有专门有帮他拿球袋的哥们儿,就为了挨着宁玺打。 宁玺身上有一股很干净的味道,稍微近一点儿就闻得到。 他经常看到行骋提个篮球袋子晃悠过来,时间一长,再加上生活中一些有的没的,他很清楚,行骋对自己,是男孩子之间最干净的喜欢,最赤诚的真心,最宝贵的幼稚。 他把球扔到地上拍了拍,带在臂弯里,朝远处看去,行骋果然是又趁着大课间跑下来了,后边儿跟着几个高二的小男生,都追不上他。 校园篮球,六个人就能凑一块儿打个全场,眼下的情况也一样,校队只来了六个人,加上行骋是第七个,宁玺、行骋、宁玺的队内好友应与臣、校队教练,以及三个校队队友。 应与臣手里拿着球,站在宁玺旁边,眯着眼笑,看得行骋烦躁不已。 这人看着乖得很,眼睛圆圆的,爱笑又开朗,其实就一肚子坏水儿,每次出去比赛,先挑刺儿的不是行骋自己就是他。 行骋自己个儿高,宁玺比他大还矮一截,大概就是一轻轻偏头,能把头刚好靠在行骋肩膀上的高度。 太久没跟宁玺打球了,这么突然一对上,行骋特别紧张,但打球总是避免不了身体接触,行骋根本无法去无视掉宁玺的攻击性。 两个人的视线无声地交融着,一个去追,一个在逃,宁玺被盯得不自在,心底犯坏,开始盯行骋,倒是行骋忍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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