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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时候,他惊恐地预感到了自己未来的命运:不是卖到坏人手中,就是被杀祭天。 他不想被卖,也不想被杀,他只想好好地活着,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逃离春山。 那天晚上他偷了养父母藏在厨房柴火堆中的一百多块钱,连夜逃跑了。 他从来没有离开过春山,从未见过外面的世界,根本不知道该往哪里跑,但他却知道,一定要跑,不管去哪里,只要能远离春山就行。 几天之后,他逃到另一个小县城,在哪里他遇上了一伙人,起初,他以为他们是热心肠的好人,后来才发现,这帮人也是人贩子,他们不光骗走了他身上所剩无几的钱,还把他卖到了偷盗团伙中。 他在这个团伙中待了好几年,中间逃跑过好几次,但是无一例外全被抓了回来,然后就是一顿毒打,有好几次他差点就被打死了。 后来偷窃团伙的头目不知道是被那部黑//帮电影给激励了,竟然想将团伙发展壮大,于是雄赳赳气昂昂地带领手下一群人去了东辅,投奔大佬去了。 在东辅,加菲猫遇到了陈知昂。 或者说,将这位一身名牌气质儒雅的贵气少爷当成了偷盗对象,但令他没想到的是,这位少爷看起来白白净净斯斯文文,实则比谁都心狠手辣,他的手还没摸到他的兜,就被他握住手腕放倒了。 更气人的是,在他倒地上之后,这位少爷竟然笑呵呵地对他说:“起来,再打,今天你要是能把我放到,我就放了你,要是不能、”说到这儿,陈少爷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思量片刻,“我新开的酒吧里刚好少个学徒,你要是不能放倒我,就到我的酒吧当学徒吧。” 当时他的第一想法是:真的假的?如果是真的,他自动倒地。 他一点也不想当小偷,他只想好好活着,像个人似的活着。 陈知昂看出了他心头的疑惑,笑着对他说了句:“我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了,骗你一个小乞丐?” 他气急败坏:“我特么是偷儿!” 小偷也有小偷的尊严! 各行各业都有鄙视链! 他们当偷儿的,最瞧不起的就是乞丐! 偷儿虽然可耻,但好歹是凭本事吃饭的,叫花子是凭什么吃饭?沿街乞讨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事谁不会? 陈知昂被他逗笑了:“你这个小乞丐倒是和我的脾气。” 少年仅有的一点点自尊心也被践踏了,当即恼羞成怒,冲到陈知昂面前和他打了起来,然而他根本不是陈知昂的对手,不到三分钟的时间,接连被放倒了好几次。 围观群众越来越多,陈少爷不但没有不好意思,反而越打越开心。 最后一次加菲猫直接躺在地上起不来了,陈知昂蹲到了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一脸不耐烦:“你赶紧认输吧,别耽误我去和女朋友约会。” 正在这时,一个身穿黑色短袖的男人冲出了人群。 男人身材高大,满脸横肉,虽然戴着墨镜,但遮盖不了他凶神恶煞的长相,他冲到他们面前后,他二话不说直接把加菲猫从地上拎了起来。 他是偷盗团伙的高层领导人之一,每天的任务就是在加菲猫他们这帮孩子的“工作”区域附近搞监视。 那时的加菲猫天天食不果腹,还是个瘦弱的小少年,跟细麻杆似的,墨镜男拎他跟拎一只小猫仔一样。 把他从地上拎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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