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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蒙星,今年16岁,现读高二理科,最喜欢的科目的语文,最讨厌的科目是物理,最喜欢的人是成谭,最讨厌的人是成封。 成谭是语文课代表。成封是物理课代表。于是我就是这么任性的决定了。 我是真的喜欢成谭,我喜欢他翻书时候手指卷起的弧度,喜欢他默读时候眉眼之间的认真,喜欢他每天下课后喝水时滚动的喉结。 我也是真的讨厌成封,讨厌他风风火火的性格,讨厌他每天以惹毛我为快乐的标准,讨厌他打篮球时候用喝完的空水瓶砸我的样子。 朱雀让我跟成谭表白,因为她也喜欢成谭,她想让我去试试成谭的态度,我虽然嘴上不说心里还是有点赞同的,好姐妹就是要互相帮助。 于是我去了,我刚开口一个字,我 成谭头都没抬。 我于是又建立了一会儿信心,再次开口。 我喜 喂!丑八怪!快拿读书笔记给我抄!成封抱着篮球进来,看到我的第一句话就能把我气的半死。 你自己去拿!在我桌子里左上角压着书签的文件夹里从上到下第六本!我气急败坏。 我哪知道你这个男人婆的书怎么摆的我又不是你妈! 成封你是不是找打啊? 有种你来啊! 你给我等着! 于是,我的第一次告白失败。 再过两天要开学考,我正头悬梁锥刺股,我的同桌,一位著名偏科人士,郑晓舫同志,正在专心致志的看高数书。 我戳了戳他手臂,软软的,手感不错。 他回过头,一张小脸惨白,问我怎么了。 内个,第三题咋做? 画辅助线,求根,再画。 啊?不明觉厉。 唔我教你。 他侧过身,微微压在我身上从我笔筒抽了一把钢尺出来,半路就被截胡了。 打劫人士我认识,成封这个狗贼。 干嘛啦你! 你管我? 我们在讲题呢!你能不能别添乱! 我借个尺子不行吗? 不行不行不行! 那个你们慢慢吵,我接着看书了。郑晓舫弱弱的缩回手,打算继续研究他的高数。 看什么鸟书!走,去打球,你看你这个小身板。正巧我们班有名的大高个靳圆回来了,抱着个球就来拉郑晓舫。 然后我就看到郑晓舫又红了脸,连忙摆手说自己不会,结果反抗无效,强行被拉了出去。 留我在原地尔康手 好歹给我讲了题再走啊!! 我跟成封大眼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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