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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葛霄终于吃上了自己心心念念好久的回转寿司,还看上了期待很久的大片,最重要的是,这中间还没有余哲那个讨厌鬼超大号电灯泡,一个字,爽! 但有些事情,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今天可以不理会那个讨厌鬼,不代表明天也能够随心所欲。第二天当余哲特别没有自知之明的准时按响门铃时,诸葛霄快愁死了。 余哲早就察觉到了他对自己的不待见,至于诸葛霄这副吃到苍蝇的表情,他也已经见怪不怪。他冲诸葛霄有些敷衍地笑笑,自顾自地和乔亦初说起话来。 诸葛霄已经认识到了一个惨痛的事实,毫无疑问,这个暑假,他和乔亦初的爱情将会一直被笼罩在余哲这颗灯泡的“圣光”之下。更重要的是,和余哲相处越久,他就越感觉到了这个人并不像他刚开始所以为的那么讨厌。 抛开诸葛霄对他的偏见,余哲这人长得,其实,不得不承认,还是有那么点好看的。肤色白皙,眉清目秀,身形也够挺拔,正是时下流行的花痴少女们喜欢的长相。但长相不是重点,重点是,作为北大高材生的余哲,是名符其实的才子。他参加诗社,发表作品,是个文艺青年。他写的影评和剧评已经受到了圈内人的肯定,北京文化圈里有先锋杂志向他约稿。诸葛霄读过他的作品,绝不是无病呻|吟的那一派,反而很有见地。这种眼界是自然而然流露出的,而不是像一些弄虚作假的装逼之徒,硬生生挤出来的。遣词造句十分舒服,绝无卖弄或炫耀的嫌疑。在本职工业设计这一块儿,余哲更是大放光彩。他曾经给诸葛霄和乔亦初看过他的设计作品,反正唬得两个高中生瞠目结舌大气也不敢喘是绰绰有余的。 但余哲这人可怕之处绝不止于他这些外露的才能。诸葛霄之所以讨厌他,除了他对乔亦初的毫不隐藏的眼神之外,还在于他以为余哲是个娘娘腔。但事实证明他错了。余哲一点也不娘,甚至可以说是十分硬气。这种硬,当然不是硬汉的那种硬,而是带着一种韧的硬。他不显山不露水,但待人接物很有一套,成熟,周到,这让诸葛霄想到了周北岑。他对于自己未来的出路很有规划。他明白自己的长处,并且有意经营自己未来用得到的人脉,参加论坛,圈内聚会,小型文化沙龙,这一切,都是为了让自己入圈。搞文化的最清楚,圈里圈外,不管是资源,人脉,还是信息,都有着令人咋舌的天差地别。 ……当然了,这些东西以诸葛霄目前的有色眼镜来看,还看不到这么深入。他觉得余哲不太娘了,不是因为他的野心和经营,而是因为……他也爆粗口。 “诸葛霄?诸葛霄,你盯我很久了。”余哲一只手在诸葛霄眼前晃晃,别有深意地笑道,“诸葛霄,你天天这么盯着我看,该不会是爱上我了?” 诸葛霄嗤了一声,“脸真大。”这余哲也真是够厚脸皮的。明知道诸葛霄对他有敌意,还天天有意没意地来招惹他,一点也不知趣!他没好气白他一眼,“是啊,你又帅又有才,我快要爱死你了。” 余哲有些惊讶的啊哦一声,半晌,略带遗憾地摇摇头,“可惜,我对你这种小屁孩没兴趣。” 诸葛霄心想,没兴趣?那乔亦初比我还小呢,你怎么不收收你那禽兽一样的目光? 乔亦初对他俩这种夹枪带棒的交流方式已经见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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