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No Means No (第2/2页)
,趁机跑了。 警官:在你的内裤上提取到了他的指纹,这个过程发生在什么时候? 林真:进了卫生间。 警官:在你拒绝他之后? 林真:之前。 警官互相看了一眼,问,所以在你明确拒绝之后,他并没有实际意义上的施暴强迫你? 林真轻蔑的笑了:什么叫实际意义?掐死我才算?插入性交内射了才算?No means No!我说了不要之后他再碰我一下都是犯罪! 监控前,林路已经出离愤怒,姜琳没说别的,安慰了他几句,林路也冷静不下来,他联系好了律师,一定要让陈海阳受到惩罚。 天亮了,韩颂找姜琳。 人呢? 在派出所。 犯事了? 来告你。 韩颂笑了:那我自己过来吧,不麻烦警察同志了,你在哪个派出所? 说了地方,姜琳找了个女警官借了一个卫生巾去了洗手间,出来后她给领导打电话汇报。 我认为这个案件很有报道价值,目前受害人提出了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当一方明确表达了拒绝之后对方如何反应?哪种程度可以归入犯罪行为这一点值得探讨,结合之前的婚内强奸案,可以做一起专题报道。 领导沉默了几秒:你继续跟进。 没一会儿,韩颂来了,姜琳去他车上坐着。 韩颂带了肯德基早餐,姜琳喝着豆浆,痛经缓解了一丝丝。 怎么回事?韩颂问。 姜琳叽里呱啦把案情简单陈述了一下,末了又补充,是林路的妹妹。 韩颂:那又怎么了? 姜琳没说话,她目前还不清楚嫌疑人的背景,万一是个惹不起的,有需要的话还是可以借助一下韩总家的势力。 她说:她说了句话特有意思,引发了我的思考。 说来听听。 她说No means No,在这之后所有的进一步动作都是违法,这让我想起我实习那会儿一个案子,一对夫妻,老婆要离婚丈夫不同意,起诉期间两人住一块但分房睡,有一晚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妻子告丈夫婚内强奸,最后起诉失败。 法律条令都是一步步健全的,当然有很多地方值得探讨。韩颂夸奖她。 姜琳又说:还让我想起一事。 什么? 我也是你说过很多No。 韩颂错愕,扑过来压住她:好啊,还真是来告我的啊。 姜琳躲着笑,韩颂看着她鲜活的表情,突然移不开眼神,他不由自主的吻她嘴唇。 No! 韩颂再亲一下:去告我,说你不愿意。 No。 宝贝。 韩颂要加深这个吻,姜琳电话响了,主任的,她接了起来,主任让她回去,不采访。 这么厉害的吗?姜琳震惊,这才到哪就开始封锁媒体了? 是林家还是嫌疑人那边?姜琳得摸一摸底。 再回去,林真这边做完笔录可以暂时回去了,陈海阳不能走。 林真在林路怀里,她紧紧抱着林路,姜琳远远的走过去,她脑海里有一个画面,如果换作之前看到这个画面她会是什么感受?都有可能,但此刻,她就是媒体人,客观公正,不是任何人的女朋友。 她从未如此轻松过。 林路看到她第一句话就是不能报道。 姜琳说:即便报道也会保护受害者隐私。 林路:我们不授权采访。 嫌疑人要求公开审讯。 林路要说话,怀里的林真开口,看着姜琳:我愿意公开。 林路带着林真回去,姜琳和同事回台里,她被主任叫到办公室。 你跟受害人认识? 对。 这个案子我们不跟进。 为什么? 主任把一份资料给她,陈海阳妹妹被强奸案的报道,姜琳看完之后大受震惊!受害者家属摇身一变去犯罪还是以身试法拷问量刑标准? 无论哪一个,从媒体的角度来说都是价值极高的新闻,为何不采访?当然是方家的背景,姜琳也算官二代,能想明白这中间的门道,但她的良知不允许她就这么罢手。 她迂回试探:可以从另外的角度进行报道,这个案件真的很特殊,或者我们可以做一期普法宣传专题。 这个事台里已经决定了,你不要再跟进。 可是案件双方都要求公开,我们不报道也有别的媒体。 主任笑了:那你让别的媒体报。 这话姜琳听懂了,谁也别想报出去,姜琳很愤怒,这就是她准备实现理想的环境吗? 她想辩论媒体的道德,主任看着她,说:姜琳,你也是这个社会的既得利益者,你没有资格。 【彩虹糖的话】 感谢支持!上推荐好开心! 趁机安利一下隔壁完结的免费文,校园搞笑甜文,清水,但很好看! 关注微博:在下彩虹糖,第一时间看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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