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炮灰不约_分卷阅读10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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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5 (第2/2页)

我拿钱给你治病吗?!”

    林春花:“……”

    看着王德芬那眼神中的嘲讽和鄙夷,林春花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存了这个心思。

    答案自然是没有的。

    她低着头:“婆婆,我腿好了。”

    林春花的性格有些包子,说好听点是性格纯朴善良。

    说难听点就是烂好人、包子。

    她见王德芬又要开骂,就忍着疼跳了好几下。

    王德芬最后还是松口了,不过在离开之前,拉着孙丰年说了好一会话。

    林春花不用猜就知道,王德芬这是让孙丰年不要把卖兔子的钱给林春花。

    林春花也不在乎,在她看来,王德芬应该是刀子嘴豆腐心。

    毕竟这一个多月,吃食虽然不怎么好,但是每顿也有她的。

    凭着这一点,她也不能对她有别的情绪。

    和孙丰年往镇上走的路上,林春花再次认识到了这个八十年代初的穷苦。

    原本以为孙家已经很穷了,她住的那个小房间,也刚够放下一张床,除此之外什么都放不下。

    结果她走出孙家后发现,这村里很多人的房子就二十平,甚至还没有。

    而就这么大的空间里,她从孙丰年那里得知,要住至少六个人!

    林春花一度说不出话来。

    她跛着脚,刚开始不习惯,跛着跛着还挺好玩儿的。

    而且这时候村里的人很少,都到下地干活去了,她也没有觉得丢脸的。

    就算被看到,她……也很淡定。

    到了镇上卖了兔子,赚了三十六块钱。

    兔子肉一块二一斤,几只兔子加起来有三十斤。

    “抱歉呀丰年,我不知道那兔子那么重。”

    看着瘦瘦小小的孙丰年,林春花有些愧疚。

    孙丰年倒是笑了起来,露出大白牙:“没有啦嫂子,一点儿也不重。”

    两人准备回村里,在经过一个馄饨摊的时候,孙丰年放慢了脚步。

    林春花见状,有些心酸。

    在她那个年代,别说一碗馄饨,就是肉也是想吃多少有多少呀。

    可是她也没办法开口说让孙丰年吃一碗的话。

    卖了兔子的钱,他们都不能动。

    否则被王德芬知道,免不了一顿打了。

    就在林春花想着怎么安慰孙丰年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身材高挑,气质出众的女人。

    她好像抱着几本书,长发挽起,穿着一件薄衬衫,下身一条黑色布裤。

    就穿着来说,她没有任何特殊。

    可是,在这拥挤的街道上,她却依旧能够一眼注意到她。

    待她走的近了,林春花眼睛就忍不住亮了起来。

    肤色偏白,看起来有几分病态。

    神色冷淡,却并不让人觉得难以亲近。

    最让林春花钟意的是那一双手,骨节分明,十指纤长。

    应该是细腻柔软的吧。

    林春花注意到那个女人到馄饨摊坐了下来,偏头和三十几岁的老板娘说话:“橙娘,给我一碗馄饨。”

    橙娘在热气腾腾的灶炉边笑得温柔:“苏医生,我就知道你要来了。你教我做的臭豆腐做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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