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7章 (第2/2页)
意思是,我都跟你谈了这么久恋爱了,你也没送给我过东西。 我体贴你零花钱少,家里条件不好,所以一直没好意思让你太花钱,原来你根本不是没钱,是防着我…… 范启明百口莫辩,说自己没有防着他,因为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所以省吃俭用惯了。 姑娘不愿意,说要么你证明你是爱我的,要么我们就分手。 怎么证明?给范荣买皮带那个牌子的包包送她一个…… 范启明对包没概念,当时去买皮带,也是去逛街,看到这个牌子好像是大牌走进去问了下价格,估算了自己银行卡里攒下的钱够,就按父亲可能得喜好挑了一根。 他根本不知道一个包和一个皮带之间的差距,一个皮带都能卖8000的牌子,一个包怎么可能便宜。 他立刻就带着女孩去了,姑娘进店没多久就选中了一个包…… 范启明准备付款,才知道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包居然要两万八…… 而他的卡里只有一万二,范荣每个月给他三四千生活费,买衣服买鞋都是另算。 他一个月能攒两三千,这个包他得攒好几个月。 加上现在谈恋爱了,经常出去吃饭,看电影,喝奶茶,一个月的生活费也剩不下多少。 场面一度很尴尬,他拉着女孩出了店,女孩立刻发火,说他有钱不肯花就算了,还带着她出来丢人…… 姑娘怒气冲冲走了,几天没理范启明。 范启明理亏,第一次找父亲要钱,没好意思要太多,想着买个便宜点的包,但是姑娘不乐意。 他于是只得又找父亲要一点,但是姑娘不同意,就要那个2w8的包。 但是他也不好意思让父亲一次性给那么多,干脆提出来预支几个月的生活费。 范荣听后,没说给不给,给多少,首先提出了反对这段感情长久发展。 “我就听到我老公一口一个,西北穷地方出来的,才谈多久就敢要两万八的包?” “以后要是结婚了,不得要我们父子两的命?” “那么穷的地方,从小吃过纯肉包吗?就学人家买包。” “有本事让她自己挣钱买,伸手要和乞丐有什么区别?” 潘思琪在旁边听得心惊胆战,想想范荣对她还真是优待了…… 最后结局是,范荣给了范启明两万,但是不同意他都拿去给女孩买包。 范荣的意思要么直接分手,如果你还没玩够,最多能花一万给她买个物件。 以后分手了,也不需要要回来,太贵重的东西给这种女人就是扔水里了。 “应该不是这个人,都好多年前了,而且后来他们都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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