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2/2页)
鬼地方生活而已。你的确长得很像我那位好哥哥,”南斯将“好”字咬得很重,他眼底浮现出一抹恨意,他说:“但是你不知道,我落到如今这个地步,就是拜他所赐。” …… 南斯离开后,兰明将诺金带回岩洞中。诺金想起刚才的事,对兰明问道:“您哪来的毒药?” 兰明笑了一声:“我哪有什么毒药?” 诺金顿了顿,迟疑着:“那是……” “泥丸,”兰明抬手摊开手掌,只见他指尖处确实有些脏污,“靠我们捡破烂,要买到通讯器得等到猴年马月去了,刚才听你们说话,突然想到的办法,‘毒药’是我在地上拿泥巴随手搓出来的。” 诺金的关注点却跑偏了,“猴年马月……是什么?” 兰明:“……” 这还真不好解释,他转移开话题,“你跟刚才那只亚雌是怎么回事?” 通过诺金的叙述,兰明了解到,刚才那只亚雌也是被流放荒星的罪虫,虽然他与诺金说自己是冤枉的,但看他刚才那副样子,这种话谁又知道真假? 他一来就主动贴上了诺金和乔可,乔可看南斯那张脸,觉得会招惹事端,一开始是不搭理他的,架不住南斯软磨硬泡,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最后收留了他。 南斯说诺金长得像他家里对他最好的一位兄长,说他那个哥哥也是金色头发,橙黄眼眸,说他一见诺金就感到万分亲切。 诺金信了,还真像对弟弟一样,对南斯多有照顾。 后来乔可被星盗团招募,剩下他们两只虫。 再后来,据说是一名贵族雄虫还是商贾世家的雄虫,在此处停留了两天,主要目的跟那些星盗差不多,找些不要钱的苦力去挖矿。这种事在荒星时有发生,不管是黑的白的,星盗还是贵族,这些被流放的罪虫在他们眼里就是不要钱的劳动力,随便可以碾死的蚂蚁。 南斯就在那时候赌了一把,冒着风险跑去雄虫面前露了脸,然后他赌对了,不得不说,他的脸对大多数雄虫来说,的确很有吸引力,亚雌本来长相柔和,更受雄虫喜爱,南斯的相貌在亚雌中更是尤为出众,加上他那双我见犹怜的眼眸,很难有雄虫无动于衷。 南斯跟着雄虫离开了,连招呼都没给诺金打一个,再回来时,带来的只有满是嘲讽的话语,弄得诺金莫名其妙,他自认没有什么对不起南斯的,就算南斯有了更好的新生活,就算他不再搭理自己装不认识自己诺金都能理解,他不明白南斯为什么专门跑来说些难听的话中伤他。 那只雄虫每隔三两个月会来一趟,停留几天,好像是来巡视这边发现的矿区,而南斯每次都会来“探望”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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