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奴_第一百四十七节 处理结果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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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七节 处理结果 (第3/3页)


    “这样吧,舅舅成亲后,你先回成都,到时候我去看你。”刘仲目光澹澹,意有所指。

    阿奴犹豫了一下:“我恐怕不能在成都久待。”她将阿依族在木雅草原上受欺负的事情告诉刘仲。

    刘仲其实比阿奴知道的多一点:“要不,你们迁到太原来?”

    阿奴看着他苦笑:“你不是说要将自己的封地还给皇帝。”

    封地太大,而且包括很多北方蛮族,那里是刘鹏经营多年的地盘,他在那里没有根基,未必能接收的过来,与其拿在手上遭皇帝猜忌,不如还给朝廷。经过浮影的事件后,阿奴也赞成。谁知道那里还有没有人体炸弹。

    两人久别重逢,叽叽喳喳谈了一夜,直到天色微明,终于朦胧睡着了。

    刘仲刚合眼就被侍卫叫起,他还有很多事要做。阿奴待会就要走,自己没法送她。他撑起身看见阿奴眼圈发青,舍不得吵醒她,恋恋不舍的看了一会儿,凑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低声道:“你可要等着我。”

    他走到外间,伸手在赵惜的床上敲了一下。

    赵惜被他们吵了一夜,刚刚睡着,被刘仲吓得一抖,一骨碌爬起来。

    两人一前一后出来站在院子里。

    刘仲沉默了一会儿,见赵惜左顾右盼,有些惶恐不安,冷笑道:“我不管你跟着阿奴干什么,但是我要你做一件事。”

    赵惜瞪大眼睛看着他。

    刘仲缓慢地说道:“既然你喜欢跟在她身边,那就跟着,她要是出了事,你也别想活。”

    生老病死,她可做不得主。赵惜打算抗议,刘仲低声威胁道:“你要是敢轻举妄动,我就把你的下落告诉九皇叔。他很乐意把你抽筋扒皮。”

    赵惜打了个寒噤。她练的是必杀技,类似于神枪手,别的方面却不强,若是被刘畅的火狐知道行踪,那就是死路一条,早知道就跟着峰哥等人去吐蕃了。她不情愿地说:“沈家不是护卫很多,为什么一定要我?”

    “阿奴喜欢你。”他迟疑了一下,“她很孤单,昨天晚上她提到你好几次。要知道,我从来没有从她嘴里听到过别的女人的名字。”除了阿吉拉。刘仲看见京城里很多贵族少女都有闺蜜,只有阿奴一直是一个人,她跟同龄女子不大处得来。

    赵惜没精打采的应道:“知道了。”

    刘仲转头看见范文澜,奇道:“小范,你怎么也来了?”随后醒悟到,必定是跟着阿奴来的。他昔年是刘畅贴身侍卫,是以刘仲认识他。

    范文澜腹诽,二十来条川西大汉,饭都吃了三顿,只有你小梁王没看见,白长了那么大眼睛。

    阿奴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把范文澜找来,她敲着桌子:“告诉你家王爷,除了赈灾粮食,再买二十万石粮食,可以的话,越多越好,马上运到真州,事成之后,我与他五五分账,亏了也一样。”

    范文澜眼珠子飘来溜去:“阿奴姑娘,这是?”

    “阿仲马上会将粮食提到两百文一斗。”

    那是很高的价格了。

    注解

    唐宋时期,视碧青绿诸色为贱民所穿服装之色。唐代地方官吏对犯罪之人“不加杖罚,但令裹碧头巾以辱之”(《闻见录》),并根据情节轻重“以日数为等,日满乃释”。沈括在《梦溪笔谈》中写道:“苏州有不逞子弟,纱帽下著青巾,孙伯纯知州判云:巾帽用青,屠沽何异?”这表明在唐宋人心目中,穿戴碧绿青诸色的是最低贱的人。

    自【元代】开始,碧绿青诸色的服装限于“娼妓”、“乐人”所穿。《元典章》规定:“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儿;娼妓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头巾。”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三年(170年)下诏规定:“教坊司乐艺着卍字顶巾,系灯线褡膊,乐妓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民妻同。”同时还规定:“教坊司伶人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人服”。朱元璋明令让娼妓家的男子必须头戴绿巾,腰系红褡膊,足穿带毛猪皮鞋,不许在街道中间行走,只准在左右两边“靠边走”。由此一来,人们见着戴“绿帽子”的便知其家中那位是“青楼一族”,戴“绿帽子”也成为某男子的妻女卖淫或妻子私下“偷汉子”的俗称。明人陶宗仪《南村辍耕录》有载:“宅眷尽为瞠目兔,舍人总作缩头龟。”乌gui头是绿色的,于是富具想象力的文人们又戏称那些戴绿头巾的男子为“乌gui头”,使那顶“绿帽子”与“乌龟”、“王八”画上了等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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