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劈开修罗场[快穿]_第37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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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7章 (第1/2页)

    千金眯起眼睛,道:“那我们便去前线看看,他这仗要怎么打。”

    也去看看那红毛,究竟是不是真的长了一身红毛。

    叶明钦有这水平,却不去打那屠城灭国的仗,而是龟缩不出,修那什么长城,想来这红毛才是真正的厉害角色。

    第25章 这不对劲儿

    在鼓声之中,千金随着骑兵往西去。

    她的速度比骑兵要慢,因为她不仅没有马,还有一个累赘。

    被她抓住这小卒子,光看他身板儿倒也算得上壮实,真跑起来却发现是个废物,根本跟不上千金的脚步。

    于是千金决定抢马。

    抢马自然不可能对那些全副武装成群结队的骑兵下手,千金有别的更好的选择。

    边城人人都有刀,却并不是人人都养马,毕竟马比刀要贵得多,但是和别的地方比起来,这地界养马的人还是要多得多。

    千金出城时,路过一家门户紧闭的二层小楼,后院圈了马,被遍布边城的战鼓声和蹄声惊得焦躁不安。

    千金翻墙而入,刚解开缰绳,就听见二楼打开一扇小窗,一个人探出头来,大喊:“喂!你个贼,想做什么?你当这时候就没人管了?”

    系统无语:“他都说你是贼了,怎么还问这种屁话。”

    千金弹手将怀里仅剩的金银飞到二楼窗台,那人脑袋缩回去捡钱,一会儿功夫又探出来喊:“不够——!”

    这时候千金早就走远了。

    千金从前没骑过马。

    在柏之国,马一样是个奢侈的东西,千金只是小柳乡一个野姑娘,没摸过这么贵的玩意儿。

    但她看那些骑兵们骑马,发现这个世界的马虽然笨了些,没有什么灵智,不通人性的,但是也没很大力气,似乎并不能给她掀翻在地上。

    于是直接翻上马背,两腿夹住马肚子,将手里那累赘扔到身前,横放在马背上,直直冲了出去。

    只是终究没有经验,千金忽略了一个问题,这马没配鞍,也没有缰绳……

    马儿虽然迫于千金的压力,活蹦乱跳不起来,不能反抗,千金手往哪儿指就往哪儿跑,起到了它该有的作用。

    但是一路颠簸,体验非常不好,跟着大部队到了长城根儿,千金面有菜色从马上跳下来,心有余悸,决心从此都不再骑马了。

    头晕。

    千金还只是头晕,马背上那逃跑的小官儿四肢软绵绵的从马背上滑下来,当即吐在了千金脚底下。

    千金嫌恶地避开呕吐物,晃了晃晕乎乎的脑袋,定睛去看这长城。

    长城其实不长,只建成二三里地那么长,但已经足够作为一道分割敌我的阵线,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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