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主她为何那样(女尊) 第24节 (第2/3页)
不疾不徐地道:“中丞大人,收敛锋芒、韬光养晦,这固然很好,但我是薛家的女儿,难道我名不见经传,就不会有人嫉妒、有人忌惮了吗?人不遭妒是庸才,我会让这些人容下我的,是高高兴兴地接受,还是如鲠在喉地接受,那是她们自己的事。” 她说这话的语气很平和。 恰恰是这种平和,却让赵闻琴觉得眼前乍起一点寒芒,在这个眉目温和的薛三娘子身上,仿佛看到一把寒凛出鞘的利剑,锋刃未曾试。 年轻人的意气啊…… 赵闻琴自觉文心已老,半是叹息半是欣赏地道:“看来你的狂妄之名,也不全是世人道听途说的,只是大彻大悟,表面内敛许多。” “是。”薛玉霄承认,“学生大彻大悟了。” 赵闻琴是兰台中丞,书院的院长,也身为考核通俗文学的中正官,凡是在朝、在书院的士族女郎,都可以称呼她为老师,自谦为学生。 赵闻琴道:“去吧,像你这样的人,路要向前看。往后陪都的街头巷尾,都将在你悬照的彻夜清辉里。” …… 接下来的十几日,薛玉霄忙碌在书坊戏楼之间。 在外人眼里,她这样的行为几乎是自暴自弃了——进入兰台后十几年都会停滞在这个位置,就算赵中丞过几年殁了,论资排辈也轮不到她升迁,即便清贵闲官品级高、俸禄厚、颇有颜面,但实际上抛开薛氏,她薛玉霄本人其实已经失去了很多政治价值。 相比之下,受到打击后的李芙蓉反而发奋读书。李芙蓉此前的错误被她的母亲一手压下,消息并未外传。就算她没有大菩提寺的题字扬名,也因勤奋刻苦得到了中正官的欣赏,不日将会被军府征召。 薛玉霄连续多日泡在戏楼,这种好地方,崔明珠那个纨绔女自然愿意相陪。 崔明珠一身丝绸红衣,她不爱戴花冠,只用一对步摇压住了鬓发,发丝依旧懒散地溜出来两缕,肩膀贴着薛玉霄的肩:“……这段是不是太单调了。” “单调?”薛玉霄第一次看人排戏。 “是啊。”崔明珠是个中常客,“既然是李郎君向嫂子宋珍示好,这会儿,那个戏子就该快步走上去抓住她的手,李郎君得走个碎步,两人按这个方向……” 她抬起手指,在半空中一转,“情意绵绵地走半圈。” 崔明珠是品戏的行家。薛玉霄当即叫来戏楼的管事,原原本本地跟她说了。管事早被吩咐过,这出戏一切都听薛三娘子指教,连连答应,回去马上改了。 “我还以为你过得什么好日子。”管事走后,崔明珠埋怨道,“这戏还没排成呢,你就来看,这不会是兰台交给你的活儿吧?也奇了,你一个校书使大人,兰台馆阁谁能指使你干这种杂活儿,是赵中丞为难你,还是我姨母……” “都不是。”薛玉霄道。 “嘁。我还以为你在戏楼有美郎君研墨添香,左拥右抱,好不快活呢!”崔明珠畅想道,“正想着这里有什么美人,能不能叫金兰姐妹也看看。” “你真是本性不改。”薛玉霄叹道。 “这有什么呀。”崔明珠浑不在意,跟她聊天,“王郎的事,你听说没有?” 王珩?薛玉霄没有听到半点风声:“什么事?” “就两日前。”崔明珠随手扒了颗花生米,“王丞相的弟弟、也就是他的舅父带王珩去参加宴会,那其实是相看的宴会,汝南袁氏的小娘子袁冰遥遥看见他,一见钟情,便请王珩弹琴给她听,王珩说琴曲只为知音的妙赏而奏,除此外绝弦无声。袁冰觉得他目中无人,便恼了,不小心摔坏了王郎的秋杀琴。” 秋杀琴是齐朝闻名的一架名琴,琴音铮铮如秋风扫落叶。传说春秋时有奇人异士为国献曲,在城楼上弹奏琴音,正值深秋,琴音摧破了敌军的胆气,于是获得大胜,所以名为“秋杀”。 不过薛玉霄的注意点是:“不小心?” “只能这么说呗,不然呢?”崔明珠道,“袁氏把袁冰绑起来抽了几鞭子,跟王丞相赔罪,面子给尽了,但王珩还是闭门不出……啧,也不知道谁有幸能听到王郎的乐声啊……” 薛玉霄瞥了她一眼,心说你其实听过的。 等排完了戏,正好日暮西斜。崔明珠拉住她去眠花宿柳,要给她介绍什么什么花舫的倌人,还说什么美景无边、可以通宵达旦地欢饮作乐……薛玉霄再三拒绝才脱身,带着韦青燕骑马归园。 她的骑术已经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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