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章 地狱惊魂 (第2/2页)
枉死的人是不能立即超生的,特别是那些为了个人的名利或私欲争斗而枉死的人,是一定要关进枉死城受罪领刑的,而你不同,你是阳间的英雄,性命归阴了,阴曹地府也重视你,特赦你过往的罪愆,就不必把你关进枉死城了,可以直接超生。 假如你生前一直行善积德,又加上这次见义勇为的英雄壮举,影响很大,并且牺牲了,那么你的灵魂一进入阴界,马上就可以升天。可是你不是这种情况。 我是什么情况呢?鲍烈兴问。 你就是我说的,偶尔做了一件大善事,抵减了你平时的许多过恶。要不是做了这件大善事,你死后必下地狱。领着他走进地府的阴差直言不讳地回答。 好险呀!鲍烈兴感叹不已。 到了阎王殿,鲍烈兴也不知道向那端坐在殿堂之上的阎王施礼。阴差提醒他,才立马跪下叩拜。一殿吏将两本奏折呈上阎罗王,大王,鲍烈兴生前为救一孕妇,下车追赶歹徒,被歹徒刺杀而英勇献身,阳间已将他封为烈士。 这上面的一本奏折,记录了鲍烈兴的英雄事迹,凭此,他的灵魂可以顺利超生。这下面的一本奏折,记录了鲍烈兴生前的种种劣迹,凭此,他的灵魂应该下地狱受刑。 听到这里,鲍烈兴皱眉,看阎王的反应。阎王手执如椽大笔,先看了上面的一本奏折,在上面打钩;继而又细瞧下面的一本奏折,在上面打叉,并签写两个字:免刑!然后把两本奏折返还殿吏。殿吏又请示阎王,可否把鲍烈兴直接送往转轮王殿? 慢!阎王站起来讲,虽然鲍烈兴免于下地狱领刑受罪,但是必须带他到锯体分身地狱里看一看。 当下,殿吏唱个诺,即吩咐一名鬼卒押解鲍烈兴前往锯体分身地狱,只走近地狱门口,就闻到一血腥味;才跨进地狱门,一道血水就流至脚边。 抬眼看去,两位罗刹一左一右正持钢锯使劲锯断一个已然昏死过去的罪魂大腿,一名夜叉也正在啖食血淋淋的人肉。 那鬼卒指着罪魂的大腿说,幸好,你做了阳间的英雄,不然的话,你死了就会被押送到这个锯体分身地狱受刑,锯断大腿后,还被夜叉吮血吃肉。 为什么要受这种刑罚?鲍烈兴有些胆寒地问。 你记得吗?你在部队服役期间,曾经是不是飞起一脚把一个战友的腿踢骨折了?鬼卒来一个以问答问。 鲍烈兴想起了这件事,惭愧地低下头,一言不发。鬼卒接道,你把人家的腿踢骨折了,就应该到对应的锯体分身地狱领刑受罪,要不是你偶尔将功补过,就不可能免去地狱的刑罚。 当下,鬼卒又领着鲍烈兴察看了许多罪魂受刑的大小地狱,每看一处都令他心惊胆战。有的被割舌,有的被抠眼;有的被挖心,有的被全体蒸煮,惨叫声不绝于耳。 也有寂然无声的地狱,有的罪魂过了数千年仍在受罪消过,却未能消弭,也不发出一点痛苦的声音,一副木然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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