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四章、一九八七,企业家年代 (第3/4页)
,小心传出绯闻。” “什么明星,我只是演了两个小配角,谁会认识我。”阮梅嘟嘟嘴说道:“你说好上个月回来的,怎么晚了一个月?” “我要看美剧,《成长的烦恼》、《第二次机会》都很好看,特别是《第二次机会》,剧中主人公叫沙兹·拉塞尔,拉塞尔2011年死亡后,发现自己没有资格去天堂或地狱,于是他只能返回自己年轻的时候重新活一次。 拉塞尔在等待圣彼得对其一生成就进行评判,以决定其下地狱还是上天堂时,卡扎非竟然排在拉塞尔的前面。 这个剧里说,卡扎非的死亡时间是2011年7月29日。” “嗯?卡扎非是谁?” “呵呵,没谁。”南易笑了笑说道:“先陪我去报刊亭买几份报纸,下午你还有课吗?” “没事的,老师知道我快出国了,不会管我太严。” “调皮。” “你还说我,你居然为了看电视剧晚回来一个月,我要罚你。” “怎么罚?” “嗯…我还没想好,以后再说,你欠我一次。” “好,我欠你一次。” 南易笑了笑,抻了抻手臂,方便阮梅挽着他的手臂。 阮梅莞尔一笑,挽上南易的手臂,带着他往前走,两个人穿梭进人群里,南易的目光不时的从行人身上飘过,先是头发,二看衣服,然后到鞋面的位置收回。 正值夏初,衣服和前两年的区别并不大,倒是鞋子的变化很大,穿皮鞋的人越来越多,款式很丰富,只是有的看着皮面还很新,可表面的褶皱已经非常明显。 年轻人脚上大多蹬着一双白球鞋,有前两年南易见过的款式,也有他没见过的。 甚至他还见到了正宗的少林鞋,只是很可惜少林鞋虽然正宗,但不是他记忆中的“少林鞋”。南易记忆中的少林鞋,应该是鞋头和猪鼻子一样往上翘,风格上更偏向后世的运动鞋。 找到一个报刊亭,南易把所有的报纸和杂志都买了一份,交给虎崽拿着,他和阮梅两个人继续往前逛,不知不觉拐进了文德路,接着又走进了文明路。 挽着南易的阮梅兴致盎然,仿佛见到什么都新鲜,有点诧异的南易就询问道:“在羊城呆了两年,你还没逛腻?” “平时我都呆在学校,周末放假我就回东湖新村,不然就回香塂,平时很少出来逛,我乖不乖?” 南易捏了捏阮梅的鼻子,赞道:“真乖!” “哎呀,不要捏我鼻子。”阮梅把南易的手拍开,抽了两下鼻子说道:“我闻到烧鸡的味道。” “不用闻,用看的就行了。” 南易指着两人前方一个和报刊亭看起来差不多的路边档,上面有块牌子,贴着金黄色的字——左边上下两行“七十年歷史,馳名省港澳”,右边“周生記太爺雞”。 “喔,原来是太爷鸡啊,以前很有名气。” “你知道?”南易诧异的问道。 “我当然知道啦,听我妈咪讲,我爹哋以前就在六国饭店当过侍应生,太爷鸡是六国饭店的招牌菜。”阮梅说着,忽然狡黠的问道:“你知道为什么叫太爷鸡吗?” 南易摇摇头,说道:“不知道。” “因为发明这个鸡做法的人当初是一位县太爷,和我一样也姓周,叫周桂生。” “和你家有亲戚关系?” “哪有,周桂生不是粤省人。” “喔,要不要买一只尝尝?” “不要,今天就逛街。”阮梅摇摇头。 “往江边走?” “嗯。” 转了个弯,两人往江边走去。 路过一家士多店,南易买了两支可乐,两人一路吸着,慢悠悠的走到沿江路的天字码头,两人走到护栏前凭栏远眺。 南易指着江水里停泊着的游船说道:“六十年前,周树人先生在这里踏上羊城的土地,就在这个位置,留下了一首短诗: ‘我想大抵是六十年后,初蝉在树上鸣叫,一个俊俏的后生,站在这里,身边依偎着靓妹,大约,他会借着我的名头,胡说八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大概会原谅他。’” “远看是条狗,走近一看,原来是南易,嘻嘻嘻。” 阮梅说完,笑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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