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癫狂的热情 (第2/2页)
跟着老人去山里采参,只留下年轻的母亲带着孩子留守家中。 采参人一般需花费数月才能找到人参,这期间,他们要经历大山的重重考验,每一次都会有人永远的留在大山里,上演一出远山的呼唤。 南易来早了,还未到谷雨时分,村里的人还呆在家里未往山里去。 今年,吉省的一些人参种植区推出参业生产承包制模式,把参地承包给村民,但需保证一定的产量。 怃松这里紧挨着长白山,有得天独厚的人参种植条件,除了采参,这里的人参种植业也非常发达。 南易三人在村子之间穿梭,一路,时而走马观花,时而驻足观察,了解着人参的种植情况。 一路走,一直来到了曼江镇。 曼江镇面积633.85平方公里,可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还不到1人,妥妥的地广人稀。 虽然已经是阳春三月,可曼江镇这里的气温还是很低,白天最高温度零上几度,晚上最低气温可以达到零下十几度。 顶着寒风,南易去了镇上的邮局,在邮局的门口正遇到在往爬犁上堆邮包的邮递员。 “同志你好,麻烦问一下,我想去高丽勾应该怎么去?” “高丽勾?”邮递员放下邮包,打量了一下南易,“是去找朴大山吧?” “同志,你怎么知道的?” “这有什么不知道的,外地来的吧?” “对,京城过来的。” “那就不奇怪了,高丽勾说是一个村里,可那里常年也就住着七八个人,冬天顺山倒的日子人才多一点,和外面能扯上联系的也就只有朴大山一人。” “原来是这样,那从镇上过去要多久?” “你们运气好,我今天刚好要去高丽勾,顺便把你们给捎上,不过说好了,我的爬犁上邮包多,平路你们可以坐,上坡你们必须下来走着。” “那真是谢谢了,同志怎么称呼?” “金正光。” “你好你好,金同志。” 金正光虽然操着一口吉普,可南易猜他是朝鲜族的。 朝鲜族人取名比较单调,男的哲、龙、虎、光,女的是花、梅重复的概率非常高,加上金正光又姓金,南易猜错的几率不大。 跟着金正光先去了几个村庄,等着他派送包裹信件,从上午出发,一直到下午天快要暗下来,他们才到了高丽勾,这个南易查看地图,从镇上直线距离不到十公里的偏远村庄。 “吁!” 金正光把马叫停在一座房子的栅栏外,拿鞭子指了指院门,“这里就是朴大山家,你们要是不急着走,我一个星期后还会过来,顺便把你们接走。” “金同志,那真是太感谢了。” 南易和他握了握手,悄么的留了点东西在爬犁上,然后目送金正光赶着爬犁往前走,等彻底看不见他才走到栅栏前。 正想喊人,一声瘆人的狗叫就钻进他耳朵。 南易循声瞄了一眼,是一只鄂伦春猎犬,长得很有灵性,应该是只守山犬。 所谓守山犬,其实不是狗的品种,而是一种象征或者是称号,跟着主人在山林里出没,面对猛兽依然敢上去搏斗,而对主人却非常忠诚。 犹如舔狗,对外人是“wáng、wángwáng”,而对他舔的对象是“wāng、wāng、wāng”,一个气势昂然,一个奶声奶气。 “老把头,老把头在家吗?” “谁啊。” 嘎吱,门被推开,顺着撩开的门帘,南易见着一个戴着狗皮帽子,满脸络腮胡的老人探出来。 “老把头,我是闷三儿的朋友,他介绍我来找你的。” “闷三啊,他怎么没来?”朴大山说着,人往栅栏走了过来。 “他在春城有事,过不来。” “我还惦记和他再喝场酒呢,闷三有酒量,这孩子我喜欢。”朴大山打开栅栏,说了声,“进来吧,别怕,我叫黑塔乖着呢,有我在,它不会咬人。” 果然犹如朴大山所说,跟着他往里走,叫黑塔的狗乖乖的趴在那里,再没叫过。 进屋,朴大山热情的让南易三人坐到炕头上,然后,啪啪啪,四个大白碗就放在矮桌上,拿过一瓶新怀德酒咕嘟咕嘟就往碗里倒。 “一路过来肯定渴了,先润润嗓子。”倒好酒,朴大山就把碗举了起来。 南易把校花的那碗酒拿了起来,分了一半到虎崽的碗里,剩下的一半倒在自己碗里,“老把头,我们喝,女的就别喝了,她不是东北娘们,一点酒量都没有。” “忘了忘了,好好好,我们三个喝。” 一进门,啥都没干,将近四两六十度的白酒下肚,这热情,南易真有点吃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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