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学霸必须死徽州丝绢案始末 (第6/27页)
这份绩溪县的申文,是以本县教谕杨存礼的名义提交的,还有几个县中耆老的连署。由教谕出面,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绩溪的态度——此事无关钱粮,是教育问题! 比起帅嘉谟那篇雄文,这份申文的干货不多,刀笔却暗藏机锋。 一开头,杨教谕先喊了一句政治口号:“为恳恩遵国典、据府志,均赋救偏,以苏困苦事。”然后画风陡然一变,先大骂帅嘉谟“变乱国制,罔上虐下”,是个“假公挟私”的无耻讼棍,又骂嘉靖年呈文的程鹏、王相是刁民。 [注释]为恳恩遵国典、据府志,均赋救偏,以苏困苦事:本县为了响应府衙的号召,今特遵照《大明会典》《徽州府志》之记载,均平赋税,补救弊政,切实缓解百姓多年之困苦,以示大人的浩荡洪恩! 变乱国制,罔上虐下:(帅嘉谟)实乃假公济私的无耻之徒,他兴风作浪,妄图变乱国家大政,对上欺骗、蒙蔽大人,对下虐待、陷害百姓。 骂了半天,杨教谕终于说到了主题。首先他承认了帅嘉谟的发现,如今的“人丁丝绢”,确实就是国初的“夏税生丝”。但他解释说,根据府志记载,当年朝廷发现歙县亏欠夏麦9700石,责令他们补交“夏税生丝”,一共8780匹给南京承运库。所以这是歙县自己的责任,跟其他县没关系。 然后他又说,这笔税款交了一百七十多年,从来没人抗议过。嘉靖十四年,两个歙县刁民程鹏、王相去告刁状,当时的徽州知府冯世雍主持过一次调查,甚至还去巡院查过版籍,结论是“人丁丝绢”就该歙县单独交。此后三十多年,也风平浪静。谁知道又冒出一个讼棍帅嘉谟,无视组织决定,又要兴风作浪。 杨教谕的这个辩驳,实在毫无道理。 帅嘉谟已经算得很清楚了。按照隆庆年间的折率,8780匹生丝,换算成麦子是20,480石,跟歙县拖欠的9700石根本对不上。即使按洪武年间的折率,也不可能差那么多。杨教谕到底是文科生,没算明白这笔账。 不过技术细节无关宏旨,因为文科生最擅长的,是抒情。 杨教谕动情地写道:“我们绩溪,一共才方圆二十四里,土地贫瘠,民众贫苦,每年丁粮才七百石不到;他们歙县方圆二百二十四里,每年丁粮得六万多石。哪里有把上县的负担转嫁给下县的道理?” 他哭诉完之后,别有深意地加了一句:“照旧定纳,庶免小民激变之忧,官民两便。”意思是:您最好按照原来的做法征税,免得激起民变,这样官府和民众都方便。 杨教谕前面那些话,都是废话,真正的文眼,恰好就在这里。 这句话虽然谦卑,却隐隐带着威胁。反着读,意思就成了:如果您不照原样征税,恐怕会引起民变,到那个时候,可就官民两不便了。 这句话非常狠,一下就击中了徽州府的要害。 要知道,这个威胁虽然出自绩溪代表之口,但其实背后是五县的共识。也就意味着,如果此事不令他们满意,将会使整个徽州府大乱。明年就是朝觐考查年,青天大老爷,您自个儿掂量着办吧。 杨教谕这一手玩得很有分寸。如果五县一起威胁闹事,迹同谋反,切不可为。现在四县不吭声,推出最小的绩溪在前头说话,绩溪人口太少,怎么闹,也绝对上升不到谋反的地步。这样一来,既委婉而隐晦地把威胁传达到,又给知府留出了足够的面子,方便日后转圜。 大明地方官员一向的治政思路是以稳定为主,不出事什么都好说,至于讲不讲道理还在其次。下头老百姓们也明白这个逻辑,所以碰到什么纠纷,甭管有理没理,先闹一阵。闹成了,官府往往就会按闹分配;闹不成,也是法不责众嘛。 你看,这就是文科学霸解决问题的思路。杨教谕根本不屑去查证什么“人丁丝绢”的技术细节,数字不重要,仕途才是重点。只要点明这事处理不当会引发民变,危及知府的前程,就足够了。 果然,徽州府一看这篇申文,心领神会,不再催促合议。在几方心照不宣的默契中,这件事慢慢地不再有人提起,眼看就要黄。 当事人帅嘉谟一看,急了,好不容易走到这一步,岂能无疾而终?问题的症结,到底在哪里? 从这里,就能看出文理思路的差别了。 杨教谕的申文不提业务对错,只谈官员仕途。而帅嘉谟没读出申文这一层机锋,一厢情愿地认为,之所以徽州府不愿推进,是因为整件事还说得不够清楚——典型的技术人员思考方式。 他顺着这个思路,重新考虑了一下,发现之前的呈文里,确实有一处很模糊。 国初六县均输的“夏税生丝”,就是如今歙县独输的“人丁丝绢”,这个没问题。那么,“夏税生丝”这个科目,又是怎么被改成“人丁丝绢”的呢? 搞清楚这个关键节点,真相便会浮出水面。 帅嘉谟挽起袖子,又扑到浩如烟海的案牍文书里去。他要在这积存了两百年的六县档案的大海里,找出那根关键的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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