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勾修仙:我的男友是二哈_第三卷 西荒情仇 第一百一十集 婆媳两孕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三卷 西荒情仇 第一百一十集 婆媳两孕 (第1/2页)

    昭露闻声抬起头来,她的嘴巴被某种符咒贴住了。

    她很着急但是说不出话。

    “你别急,我们会救你出去的!”

    很快,宇文烈就发现这话说早了:

    任凭他如何用法力都没法打开牢房大门的锁。

    齐雯雯用麒麟法术也是无用。

    他如何知道这是红鳐魔法设置的锁,一般的仙族法力是打不开的。

    所以根本不需要人看守,即使有人侥幸进了地宫也没办法打开牢房带走昭露。

    女孩子心要细很多,“要是昭露被关在了地宫那现在红绣妆又是谁在管理和经营呢?作为她左膀右臂的大榜难道就没发现女主子不见了么?”

    宇文烈拍了拍齐雯雯,“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赶紧走吧!”他带着齐雯雯从秘密通道出了地宫回到了地面的街道从一个枯井的进口爬了上来。

    这已经出了红绣妆,到了对面的巷子尽头。

    齐雯雯很奇怪,宇文烈瘪瘪嘴,“这密道昭露以前带我走过,就是为了躲开金山鬼!”

    “由此不难看出你宇文烈也是红绣妆的常客!”

    “哎,那是以前!不懂事嘛,而且也没碰到你!不过你现在不也是红绣妆的头牌了么?”

    齐雯雯连连摇头,“我这是为了调查林怀书的下落才出的下策!其实我挺后悔的!”

    “确实你所有的事情都和林怀书有关!”

    “是啊,怎么样,你有意见啊,有意见走啊,没有人要求你跟着我!”

    宇文烈也是一脸哀求,没了以前少主子的威风。

    “行了行了,我错了!”

    “走,我带你去乾坤铁匠铺!”

    他连连摆手。

    “我去那干嘛?”

    “你不是要重铸大剑么,那里正合适!”

    宇文烈摸了摸自己的口袋。

    “不过我现在身无分文,可没有银两去打剑了!”

    “不打紧,全爷我熟,让你先欠着,等以后有了再给。”

    “我以后只怕也没有那么多银两了!”

    齐雯雯敲了他脑袋一下。

    “你不是有十万两在昭露那么,你想办法救出昭露,她作为感激怎么也能给你一些银两,肯定够付手工钱!”

    宇文烈有些为难,“其实我更担心见到林怀书和凤迎雪!我们都打成那样了,见到面他们还不杀了我!”

    齐雯雯也是好笑,“有我在,你怕什么!走吧!”

    宇文烈只好套上面罩跟着齐雯雯走出了巷子。

    乾坤铁匠铺。

    火炼天尊依然在院子里守着玄铁丹炉修炼仙丹。

    林怀书与凤迎雪在厢房里神神秘秘地做着什么。

    两人盘腿面对面坐在地板上,中间摆着的是一只带绦子的大玉佩——冰火魄。

    凤迎雪身后站着一个聪颖的丫头,那是铃音。

    “小师叔,你跟林公子在这大眼瞪小眼都坐了半个多时辰了,不就是要炼冰火魄么,你们倒是运行法力啊!”

    “我们不会!”两人异口同声地说!

    铃音也是哭笑不得。

    凤迎雪最疼铃音了,她瘪嘴说到,“铃音,我与林公子都是火型灵根,这冰火魄的火还好说但是冰就没有办法了!”

    林怀书赶紧补上一句,“关键现在大神要的就是我来鼓动这冰魄,我这一身的炎魔之力也是一点用处没有!”

    铃音倒是快人快语,“林公子,那你修炼冰霜法术啊,难道犬兽就只能有炎魔之力么?”

    “对啊!”

    林怀书茅塞顿开,凤迎雪喜笑颜开,起身拉着铃音又蹦又跳。

    “但是要怎么修炼冰霜法术呢,白眉仙人也没教过我!”

    小林的一句话又让叔侄俩一下没了声音。

    铃音自始至终一直跟着凤迎雪,她知晓这冰火魄是川青与齐屏一起修炼而成玉器,后经白眉以及繁眼的精炼变成了一个法器。这火之魂来源于川青的凤鸟之魂,冰之魂则来源于齐屏的鹤鸟之魂。

    “小师叔,林公子,要不要找一找平妃娘娘齐屏呢,冰魄可是由她炼的呢!”

    “铃音所言极是!”凤迎雪清楚川青姨娘是灵凤鸟必然是火魂,“怀书,要不要我陪你去找找平妃!”

    林怀书一脸苦相,“那你知道她现在在哪呢?”

    铃音笑笑接过话茬,“平妃只能在两个地方,要么跟二皇子尹震在一起,要么就在天宫跟天帝他老人家在一块!”

    凤迎雪直摇头,“这尹震不是在银城么,没有听说他娘在啊!那估计就是在天宫了!”

    还真被她蒙对了。

    为了修炼冰火魄,林怀书与凤迎雪决定找齐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