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专利代理 (第2/2页)
,至少在刚开始的时候,需要大力鼓励法师同行们参与研究,开拓进取。 对这些开发者,我非但不能在相关权益上面有所限制,反而还要给予一些好处。 我打算,相关的发明创造,只收取1%~15%不等的权益金!” 亚特莱茵针对知识产权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商业模式已经非常完善了,罗兰决定入乡随俗,采取一些通行的做法。 但在这之余,也有自己的打算。 “除此之外,就连甲骨文本身也采取一种大部分部免费,小部分收费的模式。 比如说,地风水火,风雨雷电,冰霜烈炎,还有各种可能与魔法元素直接相关的符文进行收费,其他都免费。 为防有所疏漏,相关的权益还是要保留的,就放在那里,作为防御性措施。” “高明,20%的符文就可以产生80%的收益,放开大部分符文免费,名声上还好听。 但实际上,免费的东西才是最贵的,完全可以把大部分人套进来收割,到时候多的是办法。” 里克闻言,不禁赞叹道。 罗兰却是淡淡一笑。 其实他手中还握着繁体字,简体字以及其他一系列的东西。 甲骨文的成功,让他看到了自己手中掌握那些东西的潜力,还有很多也同样能够引进,创造巨大价值。 这样的局面下,他考虑的根本就不是什么收割韭菜的问题,而是探索世界,改造世界,以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亚特莱茵对于后继的发明创造也是有所保护的,最低也能收获70%权益。 比如说,有人根据甲骨文魔法化概论的知识研发出了某种尚未面世的1级法术的法术卷轴,他就占有这份知识产权的70%权益(最低限度),另外30%(最大比例)归罗兰所有。 罗兰同样要交30%给自己引用过的知识权益所有者,不在世的则归国有。 只不过,因为甲骨文的魔法化并未引用其他相关论文(公共知识领域不计),所以实际上100%归自己所有。 这也是新知识的一大优势。 罗兰的选择是把原本可以收取30%的权益金降低至1%~15%,甚至于,一张卷轴之内,大部分符文都不收费,尽可能鼓励别人进行开发利用。 罗兰对此显然是深思熟虑过的,当场向奥维斯托递交了一份大致的计划,并且道:“其他的事,就交给里克先生了。” 这里指的是别人借用相关技术生产制造法术卷轴和进行售卖。 亚特莱茵是不允许技术性垄断的,公开发表的东西必须走授权模式,而且规定了这部分权益金的收取比例为1%~30%之间。 也就是说,全境的厂商都有可能去生产制造它,相互竞争。 如何利益最大化,得精于此道的商人们才最擅长。 里克连忙回应道:“我们一定会充分调研,尽快拿出适合甲骨文情况的专业方案。” 很快,在奥维斯托的见证之下,罗兰和这个希尔特财团的代表签署了一系列的商业授权和代理协议(框架草案),让后者去进行具体的落实。不问苍生问鬼神的奥术之语言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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