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恭候多时 (第2/3页)
门之后发现是一个陌生人,都会很自然的问:“你找谁?” 壮汉却没有问,就好像他早知道年轻人会来拜访一样。 同样的,敲门的年轻人也没有问:这里是谁谁谁的家吗,你又是谁谁谁吗? 两人目光对视,一时谁也没有说话。 直到年轻人开口:“在下不请自来,打搅了。” “进来吧。” 壮汉声音平静,让开院门。 年轻人单手提着灯笼,深深一礼,然后迈入进入院中。 ---没有厢房,只有孤零零的一间正房,分为东西,院子里有棚子,堆着一些杂物,像这样的房子,西安贫民区到处都是,唯一不同的是,这里没有邻居,左边是一座佛塔,右边则是一个某个商家的库房,而这里其实也不是壮汉的家,而是牙行借给他,暂时居住的,这一借,就是一年多。 “请吧。” 壮汉关上院门,然后往正屋走。 年轻人微笑:“满天星光,不如就在院中如何?” 壮汉点头:“也好。” 于是,年轻人将手里提着的灯笼,挂在了棚子的木柱上,微微光亮,照亮院子,壮汉则大步进屋,取了两个粗瓷大碗,提了一个铁壶出来。 两人在石桌边相对而坐。 一把铁壶,两个粗瓷大碗。 “请吧,一碗粗茶,不要见怪。”壮汉道。 年轻人面色尊敬:“岂敢?” 双手端茶,一口喝了。 壮汉也喝了茶,然后放下大碗:“你来得,比我预想的早了不少。” 年轻人拱手:“幸亏大侠当日留下线索,不然在下一辈子也找不到大侠。” “哦?什么线索?”壮汉淡淡问。 “当日大侠在泾阳救下我等性命,临行却不肯告之名姓,不过在下发现,大侠手指粗如虬龙,手上的老茧如手套一般,那不止是勤练武艺,也应该是长期搬运货物所致,加上大侠虎臂蜂腰,卷着裤管,脚夫惯常,露出的小腿,青筋如铁,所以当时在下就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那就是:大侠或许是以脚夫为掩护,住在西安的某处,替天行道,锄强扶弱。”年轻人道。 壮汉默默听着,目光看向自己的右手,然后说道:“即便如此,西安脚夫也有千千万,你又如何找到我?” 尤振武道:“大侠武功盖世,既然为脚夫,那必然是西安最好的脚夫。多年来神龙见首不见尾,做了那么多的事情,却没有人知道大侠的真面目?西安城中到处都有大侠的传说,却没有人能说清楚大侠哪里人,来自何方,又从哪里学的这么好的武艺?” “所以我猜,大侠您一定是一个非常谨慎的人。” “既然是谨慎,必然是少言寡语,不喝酒,不乱交朋友,另外,还要是独居,如此才能保证,您多年秘密不会泄露。没有人知道您身怀绝技,即便官府一千两悬赏于你,也丝毫没有人会怀疑你。” “综合以上几个条件,所以在下才找到了这里。” …… 壮汉静静听着,当年轻人说完之后,他轻轻一叹:“怪不得你能连破迷案,并找到我,这份观察推理的能力,实在是令人惊叹,虽狄仁杰、包拯复生,亦不过如此。朱某佩服。” 年轻人起身,抱拳深深一礼:“不敢,不过就是机缘巧合罢了,岂敢和先贤比?今夜先谢过大侠的救命之恩!” 说完,深辑到地。 ---为什么现在才谢?因为大侠刚刚才正式承认了他就是当日在泾阳挥舞铁锤,击退左家家丁的大盗朱春。 “我不是什么大侠,鄙姓朱,朱守道,字循理。”壮汉道。 虽然在这之前,尤振武就知道,朱春一定是一个假名,但当听到朱春大侠的真名,他还是感到有些惊奇。 朱守道,朱循理。 好“文气”的名字。 从名字就知道,朱大侠的父亲希望他能守护道义,做一个尊礼,守礼的人。 每个人都有名,但“字”却不一样,只有有身份,或者是诗书传家的人,才会有字。 一名一字,成为完整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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