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血江山九龙嫡_第41章 花魁坐陪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41章 花魁坐陪 (第1/2页)

    大门外牌坊处,狎客进进出出好不热闹,绿绮阁内灯红酒绿好不喧嚣。

    青楼挂大红灯笼也是有讲究的。

    一般人家门口是挂两盏,而暗门子门口,则是只挂一盏。

    不算白天还是夜里,灯若是亮着,说明里面的姑娘有空。若是灭着的,那就是不接客。

    挂着两盏灯的青楼是最普通的青楼,里面的姑娘就是以卖身为主。

    若是青楼门前外挂着的是三盏灯,那么说明这个青楼是以卖艺为主,卖身还得看姑娘愿不愿意。

    若是四盏灯,则是在说,这里的姑娘是卖契的。

    换言之就是,姑娘原则上卖艺不卖身,但你若是出得起赎身钱也是可以买走的。

    绿绮阁正做着生意,突然一顶十分特别的轿子在绿绮阁前停了下来。

    这是一台八人抬的大轿,里面可以坐两个人,轿子上下涂着枣红色的漆。

    明显人一看就能看得出来,这是朝里三品尚书所乘的官轿。

    官吏一般情况下不会明着进到青楼之内,即使是有所需求,也是穿着便服而来,更不会乘着官轿来。

    礼部尚书陆预就这么从轿子里走了出来,急冲冲得杀进了绿绮阁之内。

    几名龟公与护院连忙迎了上来。

    其中一个护院说道:“这位大人,不是我们不欢迎您,多少您换身衣裳再来呀!您不怕惹麻烦,我们还有所顾虑呢!万一朝廷追究起来,您获罪不说,我们也得吃瓜落不是。”

    陆预哪里理会这些,他怒气冲冲得问道:“那三个人呢?”

    “您说的是谁?”

    “你们刚刚派人说有三个没钱付账,被你们扣了?”

    护院笑道:“约,原来是礼部陆尚书!您进面请!”

    护院这声音说得很大声,好像要让周围的所有人都听见似的。

    陆预也十分无奈,他明知对方在戏耍自己,但又不能发火。

    一个礼部尚书在青楼里与龟公们发生争吵,无论是什么事情,传出去都是不好听的。

    陆预只得跟着护院进了绿绮阁之内,被带着在里头绕了一圈,使得几乎所有人都看见陆预在“逛”青楼。

    而后陆预才被带进了后院柴房之中。

    柴房之内绑着三个光着膀子的人。

    元宵刚过没几日,夜里的天气还是十分寒冷,那三人瑟瑟发抖只得挤在一起相互取暖。

    那三人便就是屠文林、夏冰与陆预本家人陆纹龙。

    陆纹龙见得陆预来了,脸上极不好看,羞着脸躲视线不去看陆预。

    那屠文林见得陆预来了,连忙叫道:“陆伯父,快救我!”、

    陆预在翰林院做过,与屠文林之父屠之佑交情不浅,所以屠文林以伯父相称。

    陆预却不屑得白了那屠文林一眼,根本不拿他当一回事,只是问道:“诣岭先生的名刺何在?”

    “被,被他们拿走了。”

    陆预回头看向护院。

    护院笑道:“不得不如此呀。就这小子最不老实,即要让花魁坐陪,又不想花一文钱,想一走了之!”

    “名刺呢?”

    “在这!”护院说着从怀中将名刺拿了出来。

    陆预伸手就要去拿,护院收一缩,说道:“还请陆礼部先帮他们把账给了吧!”

    陆预没好气得说道:“多少银子?”

    “不多!五百两!”

    “五、五百两!你们打劫呢!”

    “这您就冤枉我们了!一个茶围十二两,三个姑娘,每个人六两。”

    “那也不过是三十两银子呀!”

    护院指了指陆预的本家人,说道:“那个年纪最大的,他还打碎了我们一套茶具、外带一把椅子呢!椅子我们修一修还能用,就是那茶具就有些麻烦了!用的是楚国宜宾紫砂烧制而成,壶上刻着的字还是诣岭先生亲提的呢!”

    陆预咬着牙说道:“这绿绮阁也是那刘六子产业吧?”

    “是。是我们家六爷的产业!”

    “他上一回赔给了我五百两银子修墙用!这又给要回去了?”

    那护院笑道:“这是您是六爷之间的事情,小人管不得!”

    “行!行!行!我给!我给还不行么!”

    陆预从怀中取中那张五百两的银票,扔在了地上,将护院手中的名刺一把夺了过来,转身便走。

    护院连忙问道:“陆大人,地上躺着的这个三人您还没领走呢!”

    “你们爱怎么处置怎么处置!我不管了!”

    “收了您的银子,我们也没理由再扣着他们了,那小人这就将他们全须全影得给您送回去!”

    “随你的便!”

    陆预怒气冲冲得向外而去!

    陆预心中十分明白,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