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13) (第1/2页)
崇岭市在全国以酒吧文化著称,很多大红大紫的歌星发迹前,都曾在崇岭市的酒吧做过驻唱歌手,音乐公司的经纪人也颇爱在此停留。 对怀揣音乐梦想的人来说,这座城市就像个大熔炉,待糟粕被洗练殆尽,能剩下的,自然就是金子。 燃情岁月。 虽有个让人想入非非的名字,可若只看酒吧的门脸装潢,你并不会特别有想要进去的欲望——它看起来太普通了,而且小,不仅没有劲歌热舞的噱头,就连个抱着吉他的驻唱歌手都没有。 酒吧里灯光昏暗,使它看起来像个垂暮之人。 进门,吴端发现,这酒吧虽然陈旧,里面却并没有长年累月积攒下的酒精味,也没有想象中酒鬼们呕吐物留下的难闻气味,反倒有一股淡淡的香烛味。 吴端很快注意到,屋子东边的墙角上有个扇形托架,托架上供着一尊关公像,关二爷身前的香炉里,三根线香悠悠燃着。 他和闫思弦在吧台旁的高脚凳落座,酒保走到两人跟前,指指自己手中的酒瓶。 “只剩龙舌兰了。”酒保的声音里听不出情绪,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 这说明,他的确跟别家总是在脸上挂出廉价微笑的酒保有些不同。 “两杯,”闫思弦道:“一杯兑1/4柠檬汁。” 他转向吴端,似乎在征求吴端的意见。 吴端对洋酒并不太懂行,胡乱道了一声“我要纯的”。 他心里却在想:看来小闫同志酒量真的一般。 酒杯摆在两人面前,闫思弦抬手看了看表,吴端问道:“你说的人真会来?” “会。” “你就这么有把握?” “当然,因为……她的确很难拒绝我的请求,她很清楚,让我欠她一个人情,是相当划算的买卖。” 吴端有些按耐不住,毕竟,他已在酒店等待了一天。 沉默片刻,吴端又开口了,他问道:“你说我认识那个人?” “是。” “就不能直接告诉我吗?她是谁?” 闫思弦叹了口气,看吴端几乎就要抓耳挠腮,有些不忍,“好吧,告诉你也没什么,只不过……” 挂在门上的铜铃响起,一个女人进门。 室外有30度,可那她裹着一条头巾,将自己的脸遮挡得严严实实,像个阿拉伯国家的女人。m.zwWX.ORg 然而通过女人仅露出的一双眼睛,吴端看出,女人满眼写着“热死老娘了,空调呢?冰啤酒呢?老娘就要狗带了!!!” 吴端有点想笑。 除了头巾,吴端还注意到了她的手,那是一双纤长的手,手上的美甲十分精致。 随着这双手三下五除二扯下头巾,吴端的眼睛直了。 “叶浅语?!……啊啊啊啊!叶浅语!”吴端捂住了自己的嘴,才没大声叫出来。 闫思弦勾勾嘴角,说出了刚才没说完的话,“……只不过,就没有这种戏剧效果了。” 叶浅语,当红女摇滚歌手,独立音乐人,唱作一体,才华横溢。 吴端其实并不追星,但因为叶浅语实在太有名,突然看到活着的名人,吴端也不知道为什么,但还是激动了一把。 对吴端这种因为见到她本尊而情难自已的人,叶浅语已经见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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