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星际时代无尽掠夺_第三百四十一章 北凉给,才是你们的(6K,还盗盗山贼兄弟一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三百四十一章 北凉给,才是你们的(6K,还盗盗山贼兄弟一章) (第1/4页)

    见惯了血腥场面的阿敖和大山并没有任何不适,依旧保持着之前的姿势。

    每动一下刀口都有更多血液喷出,奥阳的表情也逐渐凝固,保持在死前最惊恐的时刻。

    可能是刀有点钝,也可能是切到骨头了,导致阿敖忙活了一分钟才把奥阳的脑袋完整卸下来。

    没有停留,他立刻把这颗还带有温度的头颅高高举起,任由血液低落在脸庞跟制服上。

    北凉的标志在鲜血浸染下,显得更加妖艳了。

    坚毅的眼神配合着半边都是血的脸,让阿敖看起来异常凶悍。

    无论是场上的媒体人或者是正在看着这一切的观众都有种窒息感。

    在他们的印象里,北凉似乎没有一个正常的,都是变态……

    这时在地上翻滚、蠕动了数分钟的秦方也终于断气了,地上有着接近二十米的血痕,都是他留下的。

    在刚刚的几分钟里,他体会到明知道脖子处有伤口,却因为手脚被捆从而无法止血的绝望。

    确保大部分摄影设备都拍到奥阳的死状之后,阿敖才把手中的人头丢下,将机械刀扎在奥阳的无头尸体上,抹了抹脸上的血迹,带着大山离开。

    全程一句话都没有说,只留下两具尸体。

    望着眼前的一幕,场上众人如梦初醒,或抬高镜头,或来个特写。

    一些受不了血腥场面的人纷纷捂着嘴巴往洗手间跑。

    就算见过相关场面的人也脸色煞白。

    毕竟事后报道和亲眼所见带来的震撼是完全不一样的。

    不过,他们只是单纯受不了血腥,并没有丝毫同情。

    如果是普通人被这样残忍对待,他们可能会动容,内心也会对北凉进行谴责。

    但这个人是奥阳,杀兄弑父之徒,本就死有余辜。

    无论在哪个星系,哪个星球,只要是智人种,对于亲系相残都是反对的。

    尽管有一句话是欲成大事者,至亲亦可杀。

    可每个人都有父亲或者兄弟姐妹,未来也会当父亲。

    要是歌颂这种行为,就意味着可能有一天自己也会被捅刀子。

    所以无论奥阳之前身份多么尊贵,多有钱,他的手段都没有得到人心。

    现在死后更是遭到所有人唾弃。

    “各位,活整完了,都坐好吧,一分钟后北凉的发布会正式开始。”陈悍的语气很平静,看都没看奥阳的尸体一眼。

    媒体人们也纷纷调整着自己的情绪,刚刚跑去洗手间的也赶紧跑回来。

    之前没有开启的摄影跟直播设备也纷纷打开,更多补光灯亮起。

    场上更是变得鸦雀无声,都在等着陈悍说话。

    天网的各大直播间和全部天视频道更是把在线人数顶满了,刚刚的“前戏”已经足够精彩,所有公众都期待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各位,也不知道你们那边是什么时间,白天还是黑夜,我代表北凉感谢你们百忙之中抽时间观看这场面向整个天河系的新闻发布会。”陈悍面向镜头,轻轻点头示意。

    如果说之前的开场白是针对场上的媒体人,那现在就是对所有公众说的。

    牧千野同样点了点头,现在还不到她说话的时候。

    顿了三秒后,陈悍接着开口:“现在你们应该都相信奥氏集团已经覆灭,以后我也不希望天河系范围有任何奥氏集团的余党存在。”

    “属于奥氏集团的底层员工,各自解散,放心去过你们的生活,北凉不会再把怒火发泄到你们头上。”

    “但如果还执迷不悟,意图反抗,我也不介意全部砍掉你们的头。”

    这番话让很多正在观看发布会,又曾经为奥氏集团工作的人大松一口气。

    刚刚他们看到奥阳被杀,都以为自己也死定了,还打算跑路呢。

    现在既然陈悍这么说,那就是打算大赦。

    尽管他们没了工作,可至少不用再提心吊胆了……

    旁边的牧千野面无表情,这个决定是她和陈悍讨论过的。

    主要奥氏集团的高层要么死,要么被抓,剩下那些都是被放弃的普通人。

    杀掉除了浪费时间,没有任何实质性帮助。

    “另外,由于奥氏集团是北凉一手剿灭,奥氏集团名下的全部资产理应归北凉所有。”

    “近几天奥阳低价抛售的不动产和物资应该不少,有些势力买了,很遗憾,那都是北凉的东西。”

    “想要,得重新跟北凉谈。”

    “该加价就加价,该退还就退还。”

    “北凉给,才是你们的。”

    “不给,视为抢。”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