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第256节 (第3/3页)
…… 其实单纯的差评也没什么,关键是那证据里显示,平台认证为行天下商家的账号进行了回复,深感抱歉,然后说现在并不存在强迫购物的行为。 是不存在强迫购物,只是你在别人买东西的时候你也不能走…… 类似的评价有好多,方大状都给找了出来。 然后霍鹏飞就有点麻瓜了。 一份一份的举证质证结束,周毅看的那叫一个爽,这位霍律师比起周菜鸟来说确实有两把刷子的。 接下来就到了法庭辩论环节。 辩论的主要问题就是,旅行社对于周毅父母的行为,是否构成了消费欺诈! 这是决定是否进行“退一赔三”的关键。 “旅游合同是基于旅游产品而做出的混合合同,而一个旅游产品本身就涉及到了很多的服务商,而在本案中,我方经营者在提供纯玩团的消费服务时,并没有主观的欺诈故意。” “而之所以发生购物行为,是因为地接社的服务出现了问题,这是我方经营者所不能预料到的,所以,并不存在消费欺诈行为。” 霍鹏飞在那里说道。 消费欺诈的四个构成要件,第一是经营者主观方面要有欺诈的故意,第二是要有欺诈的行为,第三是消费者因为经营者的行为陷入了错误的判断,第四就是消费者基于错误判断作出了意思表示。 说人话就是,我想骗你,而且我做了骗你的动作,结果是你被我骗了。 很多时候我们在网上买东西,买到假货了,主张退一赔三为什么会不成立,原因很简单,你需要证明那个网上的商家他就是要骗你。 这时候就是之前证据起作用的时候。 方大状开口道:“从之前第三方旅游平台的评价和回复来看,行天下旅行社很清楚,纯玩团也存在购物的情况,其在进行销售纯玩团之时并没有进行说明,所以可以确定,旅行社主观方面存在欺诈故意!” “另外,从导游骂人的话语中可以确定,对方就是因为我方当事人没有购物才进行的辱骂行为,此辱骂行为持续接近一分中,严重损害了我方当事人的人格权。” 知名大状的本事,从来都不是法庭上这会时间体现出来的。 单纯看庭审,很多人都会有种“我上我也行”的感觉,不就是照着念嘛,谁还不会呢。 不过周毅也能看出来,这个叫霍鹏飞的依旧在努力。 只可惜,当关键证据出现问题后,就算是再怎么能说会道,那些辩论的话都感觉像是在说空话。 旁听席上,苏大妈在拿着笔记本不断地记着,这可是以案释法的经典! 终于,法庭辩论结束,李虚生宣布了休庭,合议庭开始评议。 大概半个小时后,重新开庭,合议庭当庭宣判! “本院认为……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判决如下:” 退还团费九千六百元,加上三倍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四万多,一分不少。 这让方大状都觉得有点意外,因为按照他原本的经验,这种类型的案子,他这边的证据其实也不是完全完整的证据链。 所以一般都会进行酌情判决,酌情两个字记住,要考的,这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体现,尤其是在没有规定具体计算金额的时候。 不过也不错,比想象中要好,这个案子,总算是做完了,违约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这是新民法典规定的运用! 判决下来,霍鹏飞打了个电话,随即当庭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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