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乃上将军_第七十一章 城头攻坚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七十一章 城头攻坚 (第2/4页)

 “二段射……”梁乘下意识地捏紧了拳头,他原本想趁着敌军装填弩箭的空挡叫己方的将士们攻上城墙,却万万没有想到,他竟因此反而中了冯浠的计策。

    “究竟是谁小瞧了对手啊,梁乘?”仿佛能看到梁乘惊愕的表情,冯浠舔舔嘴唇,冷笑说道,“你只不过是运气好罢了,有才能却爬不上军中高位的家伙们,在这世间可是比比皆是啊!”

    “冯浠……”也不知是否是听到了冯浠的话,梁乘眼中露出几许不悦之色,稍稍思忖了一番,厉声吼道,“盾手上前,到船头挡箭!——先锋队,给我攻上去!”

    事已至此,梁乘也顾不上爱惜麾下将士的姓命了,毕竟攻下江陵才是最重要的。

    “我去!”丢下一句话,副将王淮抢过身旁士卒一干长枪,蹬蹬跑到了船头。

    而这时,周军先锋队的兵士们,已用连着绳索的爪钩勾住了江陵城墙上的石头。

    见此,王淮左手拽住绳索,双腿在城墙外壁上一撑,翻身跃上了墙头,入眼处,那是无数手持长枪、弓弩、刀盾的太平军,整个墙头,简直可以说是挤得无立足之地。

    这个数量……单单这一侧城墙上,就差不多有两三千的兵吧?

    饶是王淮都不由心中一惊,双手持枪杀出一个空档,掩护后面的周兵强行登陆城上。

    “该死的!”不远处,冯浠咬牙骂了一句,神色复杂地望了一眼犹如汪洋般的城外。

    若在平时,周军根本攻不上高达四丈有余的江陵城墙,至少没办法如此轻易攻上城来……

    如果周军没有用水淹江陵这种卑鄙至极的计谋……

    冯浠心中暗自叹了口气,不过他也明白,事已至此,就算他在再是埋怨也不会起到任何效果。

    忽然,冯浠眼角瞥见一只爪钩抛上城来,勾住了面前的墙垛石头。

    眼瞅着城下的几名周兵正试图借着绳索攀上城来,冯浠猛地抬起手中的宝剑,一剑斩在爪钩的绳索上。

    “叮——!!”

    火星四溅,墙垛的石头上清晰留下一道白印,与此同时,城外响起几声惊慌失措的喊叫,此后便是噗通噗通几声,冯浠瞥了一眼城下,清楚地瞧见方才那几名周兵已掉落洪水当中,正一脸惶恐地不停挣扎呼救。

    冯浠身旁几名弓弩手似乎也瞧见了那几名在水里扑腾的周兵,正要瞄准射击,冯浠大手一挥,沉声喝道,“弓弩手休要去管落水的周兵,优先阻挡船上的周兵登上城墙!——周兵大多不识水姓,不许理睬!”说着,他持剑砍翻一名周军士卒,继续吼道,“刀盾手上前,堵死城墙,砍断周军的爪钩绳索!——没有绳索,周军无法攻到城上!”

    “是!”众太平军依令行事,有条不紊地执行着大将冯浠下达的命令,这使得周军士卒强行登陆城墙的趋势一度遭受阻碍。

    不过,也有例外之处……

    “滚开滚开滚开!”大声吼着,大梁军中的悍将冯何无视那些密集的太平军的弓弩手,强行杀出一条血路,登陆了城上。

    论武艺,冯何顶多也只是与曾经当过谢安护卫统领的廖立差不多,还比不上费国、马聃、唐皓这等勇悍的将领,但是在此事此刻,他所展露出来的气魄,却显然要完胜大梁军与冀州军中任何一名将领。

    他,本是统帅万骑的骑将,不但是梁乘麾下得力部将,更受到主帅谢安的赏识,委任他督率骑兵,负责野外战场,包括搔扰太平军、牵制太平军,甚至于,谢安还授予他自主开战的权利。

    自主开战,这意味着只要时机合适,冯何可随时率领麾下近万骑兵与太平军开战。

    这可是莫大的殊荣,哪怕是主将梁乘都没能获得这份荣耀……

    然而,彭泽郡庐山一役,在天上姬刘晴的算计下,冯何麾下万骑被太平军堵死山谷两侧出口,活活射死……

    全军覆没……

    回想着那曰的惨烈,冯何双目血红,在他眼里,所有的太平军皆是他复仇的对象。

    “太平贼!太平贼!太平贼!!”

    嘶声力竭般大吼着,冯何孤身一人杀入了重兵之中,每吼一声,他的刀下便增添一缕太平军士卒的冤魂。

    “将……将军,您太过于深入了!”好不容易杀到冯何身旁的副将善意提醒道。

    望着那名容貌依旧还有些陌生的新任副将,冯何忽然想起了自己曾经的副将吕建,一个有些冲动但为人很是忠义的年轻军官,也想起了那时候,吕建一身是血地强行将他按下在无数同泽的尸体中,替他挡下了数以万计的箭矢。

    [将军……哪怕冯何军在此全军覆没,将军亦要活着,否则,冯何军……就真的完了……]

    虎目含泪,冯何深深吸了口气,转头望向了城墙上太平军最密集的地点,太平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