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绝美下的伤痕 (第2/2页)
,视为珍宝:“初次见面便以极品美酒相赠,如此厚礼,岂不为好友相待?” 酒瓶依旧没有打开,只有一股淡淡的谷物香味在房中飘荡。 此酒味道如此浓郁,也让墨已清微微一愣。 但见了酒,墨已清倒是明白了爷爷的心境。 墨已清清楚,自家爷爷已到了爱酒如痴的地步,送一瓶美酒给爷爷,比任何东西都管用。 更何况,闻此酒味,势必为一瓶绝无仅有的美酒。 也难怪爷爷会对这年轻人如此不同。 回想当日在酒楼,此子就出言欲看自己真容。 若他用一瓶酒来收买爷爷,来换看一眼自己真容的权利。 此事倒也不亏,至少能让爷爷开心。 想着,墨已清自以为明白了其中缘由,稍作犹豫,轻轻摘下了斗笠。 斗笠上一层淡淡的面纱也随之而去。 紧随而来的就是一张润白如玉,晶莹剔透的脸蛋儿。 玉阶生白露,此比用作眼前当真是恰如其分。 莹润之中透着股通透的味道,如欠了些火候的鸡蛋,透过蛋白能瞧见糖心,细腻得看得到皮下嫩肉,却不见丝毫毛孔。 也难怪要用斗笠稍作遮蔽,就如此温软轻弹的脸,于市井之中游走,不知会有多少人行走间乱了方寸。 单是肤色已是极致,再配以上钩狐媚的眸子,在朴素的质感下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妖艳,让整张脸变得迷幻起来。 所谓倾国倾城,也只能形容此等女子。 这小小院中,居然藏着一位比林香儿还要漂亮三分的千金小姐。 白宋心中忽地多了个疑问。 古代女子之美难道没有尽头? 墨已清对自己的美似是了解,既然爷爷收了人家的酒,自己便收了羞怯,叫这个心怀不轨的家伙好生地看。 只是看看,也无甚大不了的。 毕竟自家的境况不比往日。 两人相视了一会儿,墨已清默着将斗笠的重新戴上。 正欲借口离开,却听白宋说了一句。 “姑娘的皮肤对阳光过敏,故而带着斗笠对吧?” 墨已清一愣,对白宋的话似懂非懂,戴上的斗笠又取了下来,更加认真地看向白宋。 白宋忽然已是到过敏儿子对古人相对陌生,转而解释:“姑娘的皮肤若为阳光直射,片刻间便会长满红疹,对吗?” “你……你如何知晓?” “万物皆有其规律,姑娘肤色之美过甚,那便是病了。之前不知姑娘为何一直带着斗笠,见了姑娘的脸,自然明白了一些。哦,你们还不知道,我的主要身份是一名大夫。” “大夫?” 墨老追问:“你懂医术?” 白宋点点头。 “不过一面相见,白老弟居然能看出孙女的病症,想来白老弟的医术也不差吧?” 白宋不对此作回答,只是简单说:“已清姑娘的症状说严重也不严重,说不严重也严重……” “此话怎讲?” “就如已清姑娘现在这般,用一层薄纱遮挡,日常生活也无甚干扰,只要时刻避免直面阳光,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但人的一生,若见不得光,生活总是少了些精彩。” 白宋这话点在墨已清的心里,顿时变得落寞。 白宋接着说:“这个病很难痊愈,只能缓缓调解。” “白老弟的意思是孙女儿的病还有救?” 【作者有话说】 此为补更,昨夜有事回家太晚,熬夜补上两更,见谅。狗尾巴狼的盛唐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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