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一些人物浅评。作者:济源张氏 (第1/5页)
,沐小夭。 陈二狗笑着,眯起眼睛,享受那根烟带来的舒畅:“其实我玩的都是小把戏,跟天斗跟地斗跟人斗其乐无穷,斗久了,很多东西原先不懂也会懂的。小夭,这不是说我比你聪明,只是环境不一样而已。有个疯癫老头子说过,穷人穷的不是笨,是命。我只是个农村里长大、读过十二年书的人,信命,比谁都信,但信不代表不想挣扎。我们山里人进山打猎下套子,经常看到那种把铁丝咬断的山跳,也就是你们城里蹲在笼子里只会吃菜叶的兔子,而我,不是兔子,是只野山跳。” 陈二狗走了一段路,发现小夭突然不走了,转头,竟然又看到这小妮子莫名其妙的流泪了起来,难道她真的不知道她哭的时候让男人无法抗拒吗?叹了口气,陈二狗丢掉烟屁股,走到她身边,柔声道:“你这孩子又哭,说起来我很小的时候也喜欢哭,因为那个疯癫老人说一个人哭就代表着他还有灵气。后来他死了,不知咋的我也就不怎么喜欢哭了。我很好奇,你哭什么呢?” 泪眼朦胧的小夭一把抹去眼泪,好象是想要使劲看清楚这个从不故作深沉、总喜欢笑着看人看事的男人……眼泪却又止不住流了出来,她抽泣道:“我心疼。” …… 张兮兮每次见到一脸倦容的沐小夭总会歇斯底里的诅咒陈二狗不得好死,恨不得把小夭捆在床上,甚至故意把时钟和小夭的手表手机时间调慢,可第二天沐小夭总会不差一分钟的带着早餐在公交车站等陈二狗。 终于,旁听两个月后陈二狗让她别再陪他浪费时间。 那一天,在车上还笑语晏晏的小夭在下了公交车等陈二狗走远后,先是鼻子抽了抽眼睛湿润了起来,然后噘起嘴巴,最后蹲在地上哭的稀里哗啦。 她记得有本书似乎说过,一个女人总得为某个男人花痴一回,最好是初恋,那个时候笨点再笨点,然后便可以把精明和智慧留给婚姻。 小夭那颗不复杂的小脑袋就想啊想啊,以后再不可能对别的男人这样花痴了。 …… 陈二狗跨出几步,与张兮兮擦肩而过,离沐小夭两米远的地方停下,冷漠板着一张苍白清瘦的脸庞,兴许是沾染了几分魏端公的阴沉,陈庆之的凉薄,不笑的脸孔出奇的冷漠,他说了句不曾对任何人说过的三个字。 “对不起。” 沐小夭眼泪哗一下就冲出眼眶。 …… 啪 一个清脆耳光。 不坚强也不城府只能哭成一个泪人儿的沐小夭一巴掌结结实实扇在陈二狗脸上,那张苍白脸孔立即浮现五个清晰的手指印,心狠狠抽搐成一小团几乎快要窒息的沐小夭哽咽道:“你走,我不想再见到你,一个为了钱为了地位就可以放弃我的男人,我不要!你做的你的陈世美去,滚!” …… “小夭别哭,他就是一不要脸的杂种,早认清这种男人的真实面目才是幸运。”张兮兮呜咽着安慰沐小夭,生怕这孩子一不小心想不开做出傻事。 “兮兮,别这么说他。能让我们兮兮都喜欢的男人,怎么会是一个薄情寡义的陈世美。” 一字一字打出来不是复制的,所以不能说我是拿这些原文内容来凑字,我只是想在二狗将近收尾的时候来通过这些或许已经被大家遗忘、或许有部分跟我一样含着一股怨气怎么都不能忘的桥段来再加深次对沐小夭这个傻女人的印象。 毫无疑问,沐小夭就是个简单的傻女人,简单到几乎我们身边都应该有这样的女人。花痴一回不理智一回爱上一个怎么看似乎都不应该爱的人,就算再如何的知道前途渺茫外加阴雨绵绵却依然不知悔改的飞娥扑火,哪怕到最后受伤了被抛弃了也依然不会埋怨不会指责,仍旧是替二狗考虑着辩解着,这样的女人不说傻那应该被说为什么? 从酒吧最初遇到二狗时胆战心惊的想象着自己会否被辣手摧花,到后来看着那个道上的恶人喝下一口500多快的酒,叹一句贵还加了句并且不好喝。这个与众不同的道上恶人算是彻底颠覆了沐小夭对道上人最初的印象,以至于她能够想到‘妖刀’二字。 其实想到了妖刀意识到了这个道上恶人与众不同的沐小夭可以说在当时便已经沦陷入了陈二狗或许有心兴许无意编织的陷阱里头,好奇心是女人通性同时也是一个足以致命的通性,在沐小夭最初见到陈二狗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是沦陷开始的时候。 接下来的进一步接触从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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