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何为良法 (第2/2页)
善念不可违也。” “掌灯乃宫娥之责,就如同我乃大汉天子,天子之责,乃是救济斯民,安定天下。宫娥失责,可主管责骂;若为父失责,无人责辱,但天下危矣。你之后切记日后治国,以规矩、律法行事。” 刘禅拱手听训,面色平静,脑筋急转,刘备也不着急,似乎等他回话。刘禅目光往前扫,瞥见刘备沉稳的面孔,刘禅已然想明白,身体放松,深深鞠了了个礼:“谢父皇良言,天子之责禅必铭记于心,不敢忘也。” “好。”刘备见刘禅如此态度,刘备抚须表示满意,又不禁生起考究之意。 刘备抚须问道:“既然以律法、规矩行事,阿斗你且说说何为良法?” 刘禅面色平静,心中思绪万千,想及诸葛亮在成都教导自己的哪些良言,沉默半响,刘禅拱手道:“良法有四,其一,为循变协时,变中求稳;其二,平之如水,公正无私;其三,简而能禁,使人易知;其四,洽于民心,反映民意。” 刘备听言面露喜色,指向刘禅说道:“你且展开说说。” 刘禅起身行至中央,将手伸出袖口,昂声说道:“治国者,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此乃法之重也。” “良法其一,为循变协时,变中求稳;《周礼?秋官?大司寇》曰:‘一曰刑新国用轻典,二曰刑平国用中典,三曰刑乱国用重典。’丞相与翼侯(法正)制《蜀科》就是如此,刘璋时益州士大夫多挟其财势,欺凌小民,使蜀中之民思为乱者,十户而八。故以重典治乱国!” “其二,平之如水,公正无私;前汉许慎言‘灋(法),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此乃法之本意,丞相曾言:‘吾心如秤,不能为人作轻重。’因此法下刑无等级。” 刘禅挥袖至背后继续说道:“其三,简而能禁,使人易知;‘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此言错也!人不知法,如何守法?故春秋郑子产铸刑书于鼎,商鞅仿之。故法需与民易知,则民守之,不易知,民如何守之?” “其四,洽于民心,反映民意;周灭商后,周公深切感到殷之所以“坠厥命”,在于“失民”。因此他叮嘱周人,“人无于水监(以水为镜),当于民监(以民为镜)”。就如同父皇所说‘夫济大事必以人为本’。故法若不由民出,民不守之,此法何用?” 刘禅言完正衣冠,对刘备拱手道:“此乃儿随丞相所学,治国之思,若有扰乱父皇,儿臣罪过也!” 刘备听完喜极而笑,手挽刘禅情切说道:“好!好!好!,阿斗,日后父不忧也,孔明不仅是贤相还是贤师啊!天赐孔明,我大汉复兴有望。公嗣,明日随我见吴使!” 刘禅也随之拱手称诺,心中补道“相父还是一位能够打的中原不可卸甲的大猛男,大汉最后一位下马安国,上马治军的伟人!” 额,上一位是曹操! (感谢love柔爷,逍遥自在P投的月票,兄弟们帮我多推荐,推荐票也别停,拜托了!接下来,一章吴使接待后,刘禅归成都,再补几个小情节,为什么补这些,是增强刘禅的话语权,历史上‘政归葛氏,祭由寡人’这种局面稍微变动下,必须在变法敲定后,授权给诸葛亮才行。)周府的三国:汉中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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