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鹿从战国开始_第八十八章异族都该死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八十八章异族都该死 (第1/2页)

    万夫长双眼迷了起来,点点头“我相信,你们想想,最近这段时间,匈奴好像不要命的进攻我们,本来我也觉得奇怪,原来是打算撤军,左贤王那狼崽子,果然够狠。”

    “那是好事啊。”千夫长笑道。

    万夫长脸色狰狞道“这是我们两个可以决定的吗?你,连夜赶去族长大帐,把这里的情况全部告诉他,由族长定夺。”

    “好!!!”

    千夫长不敢怠慢,这样重要的情报只能他去传递,走出大帐后,飞快上马,带着三匹马十来个呼吸的时间就没入茫茫夜色中。

    “来人呐,把藤兄弟带去歇息,带两个本族女子去伺候。”

    “遵命。”

    翌日,快晌午时分,藤子晋揉着疼痛的脑袋,迷迷糊糊的坐了起来,只见身边是两个赤裸着身体的女子。

    “卧槽,羯族女子,味可真大,我昨天应该说了吧。”藤子晋抱着脑袋“尼.玛,脑子太疼了。”

    “藤兄~~~醒了吗?”

    “嗯~~~刚醒!”

    帐外的声音传来道“万夫长有请。”

    “稍等。”藤子晋打理好自己的仪容仪表后,来到大帐里面。

    “哈哈哈,藤兄,昨天海量啊。”

    藤子晋无奈道“晋,昨日孟浪了。”

    “唉,你们中原人怎么那么婆婆妈妈的,喝醉不是人生一大乐事嘛。”

    “草原民族豪迈,我等是万万比不了的,万夫长,我打算今天就启程回去了。”

    万夫长一把拉住藤子晋急道“滕兄,你昨天说的兵器,可一定要卖给我啊。”

    藤子晋立马惊惧道“我昨天是不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万夫长笑道“你就说了是兵器,别的没说,今天从族长那里传来情报说匈奴有意退兵。”

    “哈哈哈,那就要恭喜了,既然要退兵,那兵器就更用不上了。”请下载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哼~~~匈奴人说打就打,说不打就不打,哪有这么好的事情,让别的部族知道了,还以为我们羯族怕了匈奴不成。”

    “哦?羯族是想跟匈奴再好好打上一打?”

    “这事,你别管,就说兵器卖不卖吧。”

    “我觉得你们还是不要买了,虽然我是跟别人买的,但买的时候就觉得这兵器来历不明,怕是有祸端啊。”藤子晋极力反对。

    但他越是反对,万夫长越是想要把这现成兵器拿到手中,半推半就下藤子晋也只能无奈答应。

    让手下抱着几困兵器,扔到大帐内,万夫长仔细检查起来,几万把兵器不可能挨个检查,所以只能抽查。

    良久后,万夫长傻眼了,本来以为是中原兵器,羯族未必用的惯,没想到却是标准的草原武器,甚至还有好些长剑。

    本来以为兵器就是普通的兵器,生锈也正常,但没想到这里的兵器,品质丝毫不比羯族的差。

    甚至很多都比自己士兵装备的好上不少,如此佳品兵器在眼前,让万夫长自动忽略了它的来源,兵器哪来的重要吗?

    “这些兵器,我都要了,你开个价吧。”

    一谈价格,藤子晋立马来了精神,老神在在道“在我们夏国寻常制式兵器,怎么说也要650钱,700钱,800钱,当然还有1500钱的,这样吧,好坏我也不说了,均价750钱一把如何。”

    万夫长听闻不置可否“滕兄,虽然我们没见过几面,但也算相交莫逆,剑当然值钱,但是刀的话,中原可不是这个价啊。”

    “哦?万夫长也知道中原的刀剑价格?”

    万夫长拿着一把刀,笑道“这种货色一般只要100钱,稍稍好点的无非是200钱,300钱,刀和剑岂能混为一谈?”

    “好,既然万夫长交我这么朋友,那剑算750钱,刀算200钱日和?”

    “剑算600钱,刀算80钱。”

    “剑算650钱,刀算150钱,如何。”

    两人相视一笑,纷纷拱手,这单生意成了。

    藤子晋拿出本子,上面清清楚楚的列着,刀:8000把,剑45000把,弓:20000把,盾牌杂乱兵器万余。

    “刀共计120万钱,剑共计29250000钱,弓共计1300万钱,别的兵器加起来算100万钱,所有共计44450000钱,万夫长以为如何。”藤子晋的嘴角已经裂到耳后根。

    “价格公道,不愧是商贾,算的还真快,滕兄也不要叫我万夫长,怪陌生的,我长你几岁,我姓石。”

    万夫长先是赞扬一番随即脸色一变“但滕兄也知道我们羯族的情况,钱财不多,金银也不多,我打算以奴隶置换如何?”

    “哦?石兄打算如何置换?”藤子晋眉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