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然也把他的来信翻出来,“好像忘了告诉你,我弟找到你给我的信了,原来你从小时候开始就这么中二。”
“那叫酷。”
纪然扑哧笑了,“你在最后一封信里说,我在电话里讲的很有道理,我说什么有哲理的话啦?想不起来。”
“你认真想想。”
纪然沉思良久,还是摇头。
闻名唇边浮起一个神秘的微笑,“让我开心,就告诉你。”
“想得美,我一点也不好奇。”那是不可能的,纪然简直好奇得要死。
从小到大,他都不是什么天资聪颖、口吐莲花的机灵孩子,所有大人都会夸他“可爱”、“好看”,但从没人夸他“聪明”。他急于知道,年幼的自己曾发表过什么一鸣惊人的哲言,可闻名就是不肯透露。
在欧洲度假整整一个月,洪福拼了老命,总是在用蹩脚的英文和各国老太太搭讪,还学了点法语。“蹦猪喝”是问好,不过到了晚上,要说“蹦丝袜喝”。乐乐则天天为她太姥爷的异国黄昏恋而卖萌,小脸生无可恋。
为了套取情报,纪然每天都花样频出地让闻名开心。最极限的那次,是在蜜月第一站的芬兰。玻璃屋酒店中,他们一边缠绵,一边等待极光。
纪然骑在男人身上,仰望玻璃屋顶,清澈的眸中倒映着漫天星斗和璀璨银河。他已经记不清,自己那晚看见的是极光,还是太过兴奋而眼花。他觉得,自己像个哲人,达到了人与自然、宇宙的大和谐。
在伦敦时,恰逢纪然那四年一遇的生日,又欣赏了一次。如果不是被闻名牵到女王剧院门前,他差点就忘了。无以为报,只能玩了命的以身相许。回国后,纪然自认为去参加奥运会的体操项目也完全没问题,然而男人还是守口如瓶,一味地占便宜。
再度回到家中,北方已是春花烂漫。天空,是一种干燥的湛蓝。
5月初的清晨,纪然懒洋洋蹬了几下腿,撑着酸软的腰肢爬起来,看向身旁仍在熟睡的男人。他还是会在深夜惊醒,到阳台默默抽支烟,很快便能再次入眠。
纪然单手将鸡蛋打入碗中,边做早餐边看书——。“叮”,多士炉弹出温软酥脆的吐司,麦香四溢。
“名哥,起床啦。”纪然用鼻尖在男人冒起一点胡茬的下巴磨蹭,送上软绵绵的唤醒服务,依然延续着蜜月里的甜腻。
随后下到二楼,把赖床的女儿揪起来,给她扎辫子。将她送上校车后,纪然返回家中,见闻名正在玄关处整理仪容。
宽肩撑起笔挺的深蓝警服,白衬衫领尖挺直,一丝不苟地衬着刚毅性/感的下颌角。他反复整理着领带,在镜中对看呆的纪然笑笑,痞气与正气和谐共生。这种独特的气质,非但没有将他割裂,反而化为蓬勃的张力和魅力。
纪然猜,他以后大部分时间都得穿常服,所以格外珍惜报到的第一天。
“帅吗?”闻名问。
纪然点头,送他出门。入户花园里,姥爷种的郁金香开了,黄得鲜嫩,在朝阳下招摇。
“其实,我有点紧张。”爱人走出几步,回头笑道。春光倾洒在他肩头和脸侧,熠熠生辉。
“想想晚上吃什么,就不紧张了。”
“还好奇吗?”
“什么?”
“你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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