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joker(两攻互掐,剧情) (第1/2页)
丹尼尔不能后悔,他头脑发热的时候多的去了,还总发生在人生大事的抉断口。 就像那时集体学习结束,去参加洗礼,他的同龄朋友们都选择去做花艺栽培师、果酒研发师、服装设计,再不济也参加神圣光之军、巡察队、或者做神圣公务员。 与他同样成绩的成年精灵都知道找份能捞油水的闲差,要么成为公务员拼搏一生做到白衣祭祀也是人生圆满。 唯独那份养鹿人的职业没人要。 丹尼尔那时站在树荫底,而孤零零的苍老上任养鹿人坐在月光圣鹿群的后面,混浊的老眼爬满血丝和杂质,从她身上看不出精灵一族最为崇尚的任何纯洁。 所有精灵小时候都说要做最圣洁的养鹿人。 但当职业的分岔路口真的出现,他们都变得“成熟”了。 只有丹尼尔走过去,向那位老迈的女精灵伸出手,拉她起来,问她,要不要退休,把这份工作继承给他。 那个老精灵像失心疯了一样大喊大叫,激动得热泪盈眶,牙龈上的枯黄牙齿在咧开的笑容里摇摇欲坠。 丹尼尔不需要多么仔细地去看她的扭曲表情,他猜也能猜出来。这是一个在他之前被华丽的梦想所欺骗的可怜精灵之一,等待了足足400多年,终于在五百岁大限临死之前得以解放,她当然不会提醒丹尼尔这是项多么苦多么麻木的差事,她就等着这样的傻逼来接班。 很多精灵小时候都会被圣洁无暇的雪白雄鹿吸引,到了大时就不再被蒙骗,他们依然怀着虔诚的心在洗礼日对圣鹿顶礼膜拜,不过信仰就是信仰,它与生活无关。 密森里普遍的信仰用一句话可以概括: 纯洁即美德。 但是真正在生活中执行着这句话的,不多,丹尼尔是其中一个。 大部分时候他活着都感到孤独。 他也说不清楚这种感受,就好像一个人带着最美丽的礼物抵达公主的盛宴,却发现自己与昂贵的周围格格不入。 明明他的礼物才是众人宣称最爱的上品。 今夜则是第二次理智崩塌。 他吻了以往他最看不起最抵触的脏东西——人类王国被千骑万操的性奴,还红着脸在那只握弓的完美手掌里泄身。 为什么这人类会像毒酒一样热烈又诱惑,吸引得他为之蒙蔽自己的灵魂? 绝不只是同情、怜悯,丹尼尔深知几种情绪的区别。 “你怎么可以这样平静从容地对待苦难?我好想打开你的胸膛看一看,那颗心是不是铜墙铁壁做的,才能把里面的才能和热量死死护住。” 男人正在泉水口边上洗手,似乎没听懂这句话的意思,擦干手回身,神色困惑。 丹尼尔叹了口气,他极其艰难地说出道别的话:“就此别过吧,羊,我们这辈子恐怕很难见面了,不过若是你有机会…往后这些日子都可以经过这里。” 我会一直在这里,四百年,够你七八辈子。 别不来啊。 男人点点头,也向他道别,背着弓箭走出很远,还回头来挥手。 丹尼尔还在原地,痴痴呆呆地立刻挥手回应。 初春的凌晨可真冷啊,把刚刚烧起来的火都扑灭了。 时间线拨回到两天前,安德森带着两个伙计去与精灵的商路检查处“聊天”,作为这里的老熟人,安德森在酒桌上和那个精灵主管相谈甚欢,聊到近几日检查的事情,简单几句就把事情糊弄过去,宛如吃饭喝水一样毫不费力。 唯一不妥的,是他陪那些精灵陪了太久,直到时间已晚,安德森返回营地时,天色伸手不见五指。 故而他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明天再找小羊玩。 安德森盲目地相信那只机灵的小羊肯定会照顾好自己,明天中午再找也不会出问题。 第二天正午,金发碧眼的高大白人照例孤身深入旁边的树林,倚靠在某棵大树下等待。 然而那个纤瘦乖巧的身影却迟迟未现。 再等了三分钟。安德森颤抖地掐灭了烟。 羊出事了。 无需多怀疑,他知道那个奴隶在被他救回来以后是多么痴迷地效忠着他,如果羊还在,一定会在他慢慢踱步的时候就形影相随地跟在后面。 “…又丢了。”安德森喃喃着走回车队。 此时这个商人看上去面部表情还算镇定。 阿列克谢正在属于他的骏马边用发带扎束那头卷曲的栗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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