嚼口香糖的臭屁男 (第4/5页)
上了,成为人家老婆的情夫,就得意洋洋地称呼人家为「前辈」?甚至直呼其名。 刚才可是你这么发言的。 应该叫「经理」「老板」才对。你这个得寸进尺的白痴猪猡情夫软饭公狗!” 群众像沸水滚开一样发出噪音:“情夫?!” 男子指着眼镜男,“还在中秋节第二天带着女同事来老板家,想欣赏寂寞孤独的老板丑态,顺便当人家面和人家老婆眉来眼去,真是造孽的嚣张啊。” 眼镜男慌了:“你说啥?我又不知道老板会死....” “这个时候叫老板了?”警察小周反应过来,“凶手就是情夫吧。昨晚你和遗孀都制造不在场证明,为的就是偷偷私会,然后杀人。” “可是他昨晚和我一起吃的猪肉烫饭和泡椒凤爪。”女同事捂着脸,慢悠悠地说,“就算老板不让办公室恋情,我也偷偷让你玩,你居然背叛我,你还是人吗?” 她开始捶打眼镜男。 眼镜男吼道:“你看看你自己肚子上的肉,还吃还吃,我早就看不上你了好吗,分手了、” “滚,你先去减肥吧,你自己大腿胖得没数吗?!”女同事也爆发了。 虎林眼见态势越来越乱,群众也越积越多,这时候,瘦弱男嚼着口香糖:“现在几点了?” 虎林以为他跟自己说话,因为他看着自己:“五...五点十五分。” “噢!”警察小周忽然反应过来,“果然这么晚来借口送资料就很奇怪啊。而且现在身上还这么大面包和泡椒凤爪味道的遗孀和情夫,果然是怕暴露昨晚私会故意掩饰吧。” 年老警察抽烟,叉着大肚腩脂肪肝的腰,说道:“所以,很奇怪啊。昨晚风那么大,你们身上味道还这么重,昨晚私会后又去加深了身上的味道呢。明显故意的。” 女同事被询问今天早饭午饭吃的什么。 小周听完,说道:“什么?也吃的猪肉烫饭和凤爪?就算再好吃,连吃三顿也很奇怪。” 女同事泪目:“是他叫我吃的嘛。” 看向眼镜情夫男。情夫男的脸气成了紫色。 女同事又说:“但是我们昨晚的确一直在一起.....没骗人嘛。” 304的瘦弱男子道:“具体情况你自己知道。 证人的话是不可信的,因为俗人会包庇自己,也会自大地帮同伴辩护,所以你们加班时盯着电脑,在同伴离开两个小时或三个小时的情况下,也会自己给他找借口,帮他包圆。会想自己不帮他说的话,那么自己岂不是也没有不在场证明了?这就是——无辜证人的谎言。” “那就是情夫和遗孀一起杀的吧。” “也有可能是外来的杀人魔呢.....” 围观群众的两个高中生议论道。 “对啊,如果只是私会,没必要伪造这么清晰的不在场证明,还要一个人逃出公司,一个人逃出面包店,这么明显的不在场证明就是为了杀人嘛。”年老警察道。 “怎么可能?”遗孀流泪嘶喊,“真的不是我!我二十岁就给他生孩子,我杀他干嘛?....” “是死者自己穿睡衣和人约会的吧。”群众道。 瘦弱男眼皮耷拉:“凶手给尸体插把刀,就是要大家以为,是先穿睡衣在先,被杀在后。但怎么能放过凶手故意给死者穿睡衣这个可能呢? 从这里推断,如果是遗孀和情夫,怎么可能让死者穿着遗孀的女式睡裙死去。凶手傻到不会给自己洗清嫌疑的吗?” 瘦弱男似乎要说「笨死了」,但怕被警察以寻衅滋事的口袋罪带回警局,所以闭嘴了。他呼吸微弱,行动迟缓,动一下都费劲。 虎林觉得他起码一周没有吃一顿正经饭了。 “看这个小孩这么依赖老妈,如果昨晚他妈回家,在这不隔音的住宅,小孩会冲出来的。”年老警察说。 “哦哦,难道是孩子包庇杀人的妈妈?” “不可能,看那个小孩一脸震惊,事前不知道妈妈有情夫的。而且,如果小孩知道家里有尸体,一定会大喊大叫。” “难道是女同事?因为愤恨老板暴戾,所以杀人?或者其他同事?生意伙伴的仇人什么的,都有可能啊。”小周恍然大悟一般,瞪向了女同事。后者直呼奇冤。 “而且也可能是这个男的啊。”围观的一个西装男看向虎林,说道。 虎林摆手:“我第一次来,我之前都没见过平川学长....”不过虎林还是说着说着,就泄气地垂下脑袋。 “桌上的安眠药水杯显然是凶手障眼法,死者如果喝药睡着,是不可能去给陌生人开门的。活着的死者也不会在生死关头穿女式睡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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