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会拼尽全力,跨山越海。 (第1/2页)
“砰——!” “砰——!” “砰——!” 三发枪声过后,沈矜绣一身军装右手放下枪,顾青衣走过去细细看靶子,竟然弹无虚发,枪枪正中靶心,每发一枪,子弹都射入原先的靶心洞中。 “大小姐好枪法。” 顾青衣这是发自内心的由衷赞美,因为不论是多么苛刻的人来评价,沈矜绣都确实是不可否认地极其优秀的,文能治下武能杀敌,巾帼不让须眉。 ———像骄傲的星光,无人能比。 “不过尔尔,父亲的枪法才是最好的,”沈矜绣掂了掂桌上的另一把手枪,把顾青衣唤到身边,抛给他这把枪,挑眉笑道,“来,试试看,给你练练手。” 这边顾青衣却是心头微荡,他确实没有想到沈矜绣愿意让他学枪。 在他的印象里,枪,是他根本接触不到的东西,是那些狐假虎威的警员吓唬群众的东西,也是上阵杀敌的战士们护国的武器,但绝对不会是自己这种下九流的人有资格触碰的。 “大小姐……” 他那双眼里微波荡漾,抬眉间却是不敢相信的犹豫不决。 “怎么了?现在世道乱的很,你学了枪好歹有时候可以搏一搏一线生机。”沈矜绣略有所感地拉着顾青衣的手握住枪把,摩挲枪身,“我十三岁时山匪横行,趁着父亲不注意抓了我去。一山的匪徒,我吓得要命,被关在地窖里面整整两天,第三天才有人来送饭,那是个中年男人,想对我动手动脚,我之前磨断了绳索,枪绑在我的大腿内侧,是装了消音器的,我就一枪崩了他。” 沈矜绣垂垂眼睑,云淡风轻地说。 ————“后来被发现了,他们打断了我的左臂。” 若是要沈家的别人说,断然不会说的如沈矜绣一般轻描淡写,那时世道更乱,他们的小姐被发现的时候,浑身狼狈地躺在泥里,左手臂以一种怪异的姿势扭曲着,她身上和了泥和血,似白鹤坠泥潭,可唯有那双眼珠子,倔强瞪大着,眼里根本没有什么怯弱和泪花,只有满腔的怒火和滔天恨意。 她合该是沈大帅的女儿,一身血气不逊任何男儿郎。 那小姑娘一声不吭地被医生接了骨,后来到军队里混着,一枪一枪地成长,直到她父亲大权稳握,占地为王,好不容易安稳了些,这才回了家换上了女孩子家家的裙子,卸了军装,享受起安静闲适的下午茶来。 可尽管如此,若是有敌袭,她依然会义无反顾地拿了枪穿上军装,为她的父亲披荆斩棘、生死不计。 沈矜绣简直就像是一株乱世之中傲骨不屈,在遍地尸山血海中肆意盛开的红玫瑰。 顾青衣睫羽微颤,那一瞬间他感受得到是无尽的、想要蜷缩起来的自卑。 其实只要再靠近一点,拨开那一层薄薄的纱帐,她的鲜红艳丽就会彻底迷了顾青衣的眼,顾青衣没有那个勇气伸手轻轻拨开,但现在沈矜绣轻飘飘地就随意扯掉了那一层纱帐。 沈矜绣笔直地站在那里,目光坚定又炽热,用她一双柔夷包住顾青衣瘦长的手。 她笑着说:“我教你。” 也许是从那一句“我教你”开始,就终于有了耀耀白日,山川拔地而起,河湖瞬时而生,与世间万物一起变得熠熠生辉。 从前顾青衣有多怕梨园主的鞭子,就有多怕那刺耳的枪声,每一鞭都是鲜血淋漓,每一枪都是人命关天。 以前梨园并不在这个城里,而在另外的一个不起眼的小地方。可连那也动乱得很,不安稳,于是有一天戏园子里闯入了大批大批的匪徒,他们见到东西就蛮横无理地抢,见到女人就脱裤子压着上。 顾青衣当时年纪不过十几岁,也被某个人踩着脸压在地上,那个人趾高气昂,右手漫不经心地转着枪玩,满脸络腮胡子随着他的唾沫横飞一抖一抖的,浑浊的双眼宛如观赏蝼蚁垂死挣扎的丑态一般看着被他踩在脚下的顾青衣。 “啧啧啧,这明明是个带把儿的,却偏偏扮成婆娘来唱戏,真是丢俺们男人的脸,不如这样子,你若是真能像个女人一样娇滴滴地叫俺一声“爷”,俺便饶了你这装婆娘的软骨头,如何?” 那大汉话糙且侮辱人极了,顾青衣前几天刚刚被梨园主在背后抽了二三十鞭子,大汉狠狠地几脚踹下去,顿时鲜血直流,皮开肉绽。 痛得他满头冷汗 ,却还不叫,只是垂着脑袋压着嗓子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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