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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的念头。现成的好机会。 趁着男人不注意,逃兵一刀捅死地上的男人,接着扑向妇人。他要劫财又劫色。 傲薇来晚了一步,除了叹息之外她还能做什么。 附近一名大明军来到此地时,傲薇把男人交给他,并且嘱咐他把母女俩带到城主府来。 傲薇驾驭日刃迅捷的飞临城主府外,此刻大局已定,城主府亮起了灯火,在傍晚来临之际,整个大明军控制了整座晋阳城。 等候在城主府门口的洛秋和潇羽迎入赶来的傲薇。 城主府修建的富丽堂皇,这是王顺的功劳,榨取了大量的民脂民膏,不把自己住的地方修建好也说不过去。 根据洛秋的说法,擒住王顺非常容易,那时他正在和一名女子欢好。没有一点警觉性。 在城主府的书房里,傲薇见到了闻名已久的王顺。 满身的肥膘,颓废而绝望的眼神,仅着一件内裤,冷的簌簌发抖。一见到傲薇进来,似乎是知道了傲薇是敌人方面的主事者。蹲在地上的王顺哀嚎一声向傲薇扑过来。 “老实点……”一脚踹翻胖子,看着胖子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着实让人恶心。 “哎呀,英雄~饶过我吧,我把钱都给你们,只要能放过我~” “呵呵,要得就是你这句话。”傲薇道。 派了两名士兵看守胖子王顺,傲薇和洛秋潇羽还有各路军的首领一起齐聚议事堂上,燃起蜡烛,傲薇端坐在台上,其余人等分列左右。 接下来必须面对的就是出征在外的那只近六千人的晋阳部队,一天后他们就将得到消息赶回。 是彻底歼灭他们,还是招降?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 擒贼先擒王,只要逮住首领,其余的兵士们的家人大多都在城内,这样投不投降就由不得他们了。 ********** 南方山脉的某处村落中,几个人来回跑动寻找着主事的首领。 “叶枫~~叶枫~~” “叶枫头领~~你在哪里?” “喂,有看到叶枫大哥吗?” “我也为村里用水的事找他呢!” “唉。我手上的事也得问他怎么办啊!最近有许多人来投奔,快安排不出地方让他们住宿了!” 然而,他的住处、战士训练的广场、村人议事的会堂、日常办公的公所,所有他应该待的地方都找过了,就是看不到他的人影。没有别的办法,最后只得拜托公所中的秦可,秦寿等人来处理那些事情。秦可等人虽都有些啼笑皆非,还是把事情接手下来。他们已经渐渐习惯了这种状况。 在让山贼们摆脱军队围剿和带他们落足这村落的那一段时间最为繁忙辛苦,叶枫的确很认真勤恳地出了不少力,颇有一个首领应有的样子。只可惜那一阵熬过去后,失忆过后他的懒散性格中比金子还要珍贵“认真勤恳”似乎也被消耗光了。开始暴露出失忆懒人本性。 如今日这样的失踪记,在村中上演得越来越频繁。叶枫旷工的本领也磨练得越发纯熟,不到非他不可的时候便不会被找他做事的人找到,平日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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