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革命时期的爱情[GB/四爱/BDSM]_15 生死发情(转)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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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生死发情(转) (第1/3页)

    33

    陶屿仿佛被魇住了。

    他直愣愣地望着我,老半天都没反应,直到我朝自己开了一枪。

    “砰”的一声响,我头也跟着一歪,他整个人猛地一抖,魂总算回来了。

    他魂魄归位后,第一反应就是笑,笑到顶上的时候,突然就哭了,张口就骂:你有病吧。

    还追赠了一句:中二!

    我大笑,然后趁着发病,就着这个姿势,穷凶极恶地干他。

    这是一个上位者费劲,下位者也吃力的体位。维持着这样的姿势,说话都是一件难事,一句话太容易被撞到散架,每个字都会被顶到酸软。

    即便如此,他也还是要说,还要叫嚣着说他绝对不会带我走,那我只好叹口气说,也行,算我活该。

    于是他就心软了,犹豫了会儿,又妥协说,那他会晚点再带我走。

    我说那不行,要带就快点带,越快越好,这事儿我是一刻也等不了。

    陶屿笑了,哭腔却往外冒,最后就这么哭哭笑笑,骂我是彻底疯了。

    他这句话简直骂到了我心坎儿里。

    一时间,我神清气爽,通体舒畅,打心底里感到愉悦。

    所以我压上去,吻了吻他潮湿的眼睛,笑着说,这就对啦。

    我说,我都乖了二十多年了——

    早他妈该疯了。

    34

    一直以来,“我是谁”都是一个人用尽一生时间都未必弄得清楚的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我探索已久,如今年已二十有六,手头终于掌握了一些情报,有些可以公开,有些还不能够。

    在可公开的情报里,我叫李练,生性桀骜,打小就乖。

    我一生最放荡不羁爱自由的黄金时代,终结在1998年。

    那一年,我三岁,到了法定上幼儿园的年龄。

    幼儿园是当代孩子正式迈向社会的第一步。我在这个小社会里学到的第一条生存法则,就是要克制天性,学会顺从,只有听话懂事,才会赢得表扬。

    在本性虚荣好胜的驱使下,我迅速被规训,就这么飞快地乖起来。

    于是,我成了老师们的好帮手,同学们的好榜样,胸前的红领巾都比别人的鲜艳,迎风飘扬。

    所以我循规蹈矩,安分守己;我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我存天理,灭人欲;我狠斗私字一闪念,灵魂深处闹革命。

    我乖,乖到只敢厌弃自己,不敢痛恨任何人;我好,好到只敢折磨自己,不敢对别人提出任何异议。

    我几乎玩了命地做一个好人,在近乎病态地讨好所有人的同时,把所有恶意的镞头指向自己——

    然后,万箭齐发。

    ……

    后来,我果然病了。

    我病得一度错乱,时而觉得自己是个不可多得的好人,又常常觉得自己是个一无是处的烂人。于是总在躁狂时不可一世地痛恨世人有愧于我,又在抑郁时卑微入尘地觉得自己愧对世界。

    我曾经走进过一条极深的死胡同,还没有回头的余地,后退就是万丈虚无,但前进也没有路。

    我的面前只有一堵南墙,它高不可攀,也坚不可摧,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坐在墙根底下哭,直到后来靠着写作硬生生撞开一条出路。

    我用角色缝补自己,用故事自我疗愈,也逐渐开始认清,原来我二者皆非,虽说算不上不可多得的好人,但也不至于是一无是处的烂人。

    我非大善大恶之徒,既做不了圣人,也当不了恶人。我五阴炽盛,六根不净,虽生性柔软,却也不缺阴暗,这二者哪一个我都得要,哪一个我都扔不掉。

    从此我藏起柔软,凝视阴暗,就这样慢慢变得平和,躁郁宁息,无悲无喜,结果又开始饱尝无聊之苦——

    直到我碰上陶屿。

    我才发现,原来圣恶之间,除了认命做凡人,还可以选择当疯子。

    现在的我就是疯子。

    我在幻想死亡时性欲勃发,然后尽情纵欲,快感如潮。

    我用我的死亡折磨我的爱人,使之不得安生;又用他的死亡折磨自己,方能遂心快意。

    我要拿他的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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