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醋这件事儿_夫君千千万不爱我就换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夫君千千万不爱我就换 (第1/2页)

    京城中流传三条笑料。

    一为秦御史家的独子,天定乾元,书香望族,可非要弃仕从商,致使没有一家门当户对的贵族看得上他。

    二是翰林院有一后辈,虽是坤泽,但温润儒雅、才识过人,祖上几辈皆为皇商,本也能轻松择一好夫婿,却认死理般非上面那个乾元不嫁。

    问第三条是什么?便是官家圣意,下旨赐婚以上二人,但迄今四年过去,仍未成婚,原因竟是那秦家的乾元看不上舒家的坤泽,又不敢忤逆圣上,只能一拖再拖。

    偏偏舒家那位又是个痴心不改的,二十有六的年纪,任凭蹉跎也无半句怨言。

    众人一提这事就发笑,可笑着笑着又不免啧声慨叹,替其惋惜不值。

    多好的坤泽,连当今圣上都以嘉言褒奖,怎么就看上一个自降家族身份的不肖子孙?

    也有人站在秦家乾元的立场,道是如果自己也被这种手段逼婚,只会更加不满乃至离经叛道。

    总而言之,偌大的京城,从望门贵族到寻常百姓,只要谈起这一对强行拉配的鸳鸯,那是没有一个人看好的。

    与他们想法类似,当事人之一秦知时也是这么想的。

    今年是他拖延婚约的第四年,手中的生意都做起来了,往年“先立业、再成家”的借口怕是不能再用了。

    可他是真的不想和舒朝雨成婚啊。

    一想到,往后半辈子都要与那般性子冷淡之人相处,他便觉得人生索然无味。

    想过反抗吗?想过。但这婚不仅是官家赐的那么简单,还是他父母力求所逼按着他头认下的。更无法抵赖的是,舒家在他初期起家时帮了不少忙,这个人情除了“以身相许”,概无其他偿还方式。

    没办法,他只能接受,逼迫自己适应。

    就在半个时辰前,他母亲又过来训斥一番,让他约舒朝雨明日踏青,趁此机会好好增进感情。

    秦知时听了却只想笑。

    有什么意思呢?又是他一个人唱独角戏罢了。

    只是这明面上的功夫还是得做,而且距离上一次给舒朝雨补充信香已有两个月。他喊来仆从送去口信,捎带两身新衣挂饰,便继续看手里的账本。

    一直看到太阳落山,室内油灯添上,他站起来活动腰颈时,才想起被打发去送信的人还没回话。

    虽然不用问也知道对方肯定是答应赴约,但秦知时认为领了任务却不汇报是态度问题。

    他把那仆从喊来:“你几时回的府?怎么不回禀?”

    原本他都打算小小惩戒一下,却不想被问话的仆从莫名不安踌躇。

    秦知时看得疑惑,催问道:“你倒是说啊。”

    那名仆从被他吓了一跳,“哎哟”一声也不敢瞒了,一股脑地把实话都倒出来:“爷,小的下午去舒府上问过了。可舒公子他,他给拒了。”

    “哦,我还当怎么回事,就是拒……什么?他拒了?”

    秦知时像是听到太阳从西边出来般不可思议,再度确认:“他没答应?”

    “嗯,是。”

    “理由呢?”

    “呃,舒公子并未明说。”

    那仆从声音更低了,尽量减低自己的存在感,生怕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虽然众人都传他家爷烦舒府那位公子,但他一个朝夕伺候的人,怎会看不出主子的真正心思?

    果不其然,秦知时并没有像想象中因解脱而高兴,反而有些发愣。

    他站在原地良久,久到仆从低下的脖子都麻了,才回神似的僵硬地挥挥手:“你下去吧。”

    “是。”

    那仆从忙不迭地就要退出去,然而在走到门口时又被一声喊住。

    “等一下!我让你送过去的东西,他收了吗?”

    “并无。”

    简单的两个字又把秦知时浑身的力气剥下一层。

    想不明白,怎么会,舒朝雨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拒绝他?

    房内已只剩下他一人,秦知时刚想再喊人过来随他一起出门,脚踏出一步又停了下来。

    算了算了,还是等明日吧,天都黑了还去,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多着急呢。

    硬生生忍住那股冲到舒府一探究竟的冲动,秦知时又走回桌前,继续用工作麻痹自己。

    与此同时,另一边的舒府,十二三岁的小丫头趴在桌旁双手托着腮,正出神地盯着自家主人誊抄书卷。

    书房内寂静一片,青年温润好听的嗓音在油灯下响起:“想什么呢?墨要干了。”

    “哦哦。”

    小丫头赶紧站起,抓过砚台认真磨墨。

    她这魂不守舍满腹心事的模样,舒朝雨一看便知:“你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要拒绝秦知时的邀约?”

    小丫头一把捂住嘴巴,瞪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