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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旧世俗的人而言是大逆不道,于温饱尚且脑子解决的百姓来说,是茶余饭后的乐事一桩,于身处当中的人而言,这却是万里逢春。 陈祝山走到益州,仍然没有找到知语。 他无比地挫败,同时又心存希望。 陈祝山辗转回到京城。 回到京城的时候,已经又一年冬天。他离开时,是九五至尊,住在那不见天日的宫城里。如今回来时,忽然成了闲人一个。 他进城门时,还有些茫然,随后却为这一身轻松感到欢喜。 什么该死的社稷,终于不会再烦他了。 他在京中的府邸,仍是当年做三皇子时所居住的府邸。 那里知语曾经住过。 虽然仆从早就换了人,不过仍旧叫人睹物思人。 陈祝山推开门来,一步步沿长廊走过,瞥见长廊尽头有一个人影。 那是知语的背影。 他的心忽然紧张起来,像忽然被春风眷顾的山岭,万物复苏。他怀着这种热切的心情跑过去,他浑身都在颤抖,他停下脚步,想开口叫一声她的名字,却发觉自己连声音都在颤抖,他失了声。 那人转过头来,是他魂牵梦萦的模样,同他说:“好久不见,三哥。” =正文完= ☆、番外 又一年清明。 江恒在山上小坐, 坟前孤零零放了两杯酒。 他道:“昨夜小寐, 忽疑卿到,转醒, 唯有灯火长明。” 在长久的沉默里, 飘出一句:“祝好。” 我连你的名字喊出来,都觉得给你增添了罪恶。你这辈子, 过得也不怎么好。只好希望你下辈子,过得好一些。 江恒抬手倒了一杯酒, 而后起身离开。 茫茫山林, 来处去处,并不分明。 ——分割线—— 番外·覆水难收 与同是七岁时候被卖到二爷家里的。 她父亲是个穷秀才,还染上了赌瘾。把家里输得精光,连这小女儿, 也一并卖了。 与同常想, 或许他也想过,这对女儿来说, 是个好出路。 这当然是自我安慰。 毕竟卖身奴才, 和赌鬼女儿, 哪个都不比哪个好一点。 她被买回来, 然后安排进了三姑娘的屋里。原以为是做一辈子粗使奴才, 但是三小姐人好,并不要她做什么,反而日常读些书,写写字之类。倒也轻松。 其实有时候读书是累赘, 不懂得许多道理,日子反而可以苦着下去。 这话是后来她跟了二爷,才明白的道理。二爷说的。 与同觉得这话说得很对,譬如她自己,倘使她不曾跟着三小姐读这些书,便不会同二爷有什么牵连。 二爷便是因为她读书才瞧上她的,她会作诗,读了书之后,做奴才也做出了些清高的优越感。 那时候二爷同她谈论诗文,她便觉得二爷是个不同的人。 何为不同的人呢? 在与同看来,便是超脱这世俗枷锁的人,便是不同的人。 那时候二爷常说一些很有意思的话,同那些世俗和道德并不相称。那时候与同十四岁,二爷只比她大八岁,二十二岁。 二爷房里有一个正夫人,和一房小妾。正太太便称夫人,那房小妾便称姨娘。唯她,称一句“同姑娘”。 那时候,也觉得是莫大的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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