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捡小孩 (第1/2页)
经过小巷时,艾维斯知道自己遇到麻烦了。 战争结束一个月,宵禁终于开放,最近一段时间城中治安状况恶劣。敢于从这条黝黑、没有安装路灯的小巷走夜路的人相当少,在这个下雨的夜晚尤甚。但因为贪图抄近路的方便以及稀落的人流量,艾维斯依然选择了这条路线——毕竟当别人的不便恰好是你的便利时,何乐而不为呢。 毕竟吸血鬼又不必担心夜间歹徒、黑暗与阴雨天。 但是现在,艾维斯遇见了自己的麻烦。走到巷子的三分之一时,他闻见血味。雨水的气息麻痹了嗅觉,以至于当他闻见味道时眼睛也已经看见了麻烦本身,让虚无的想象变得相当具像化。 那是个小孩,藏在一个篷车下方,在黑暗的雨夜里脏得看不出男女,但气味告诉艾维斯他在流血。那孩子看见路过的大人,犹豫了一下,缩回了原本想要伸出的手。 这个动作让艾维斯想到一些流浪的小动物,饥饿、寒冷,但是因为状况太差反而本能地避开路过的人。那孩子在做一样的事,他把自己缩到最小,放弃求助,转而想要竭力避免引起过路者的注意力。 既然公民们(包括艾维斯)把大量税款贡献给福利院,那么这么小的孩子就不该一个人流着血在黑暗的雨夜里呆着。显然福利院或者这孩子的父母,两者中间至少一个失职了。 看来今天想要节约时间的选择最终会浪费更多时间,艾维斯走到那孩子的面前,蹲下身。如果放着这孩子在这里不管,黑暗、寒冷、潮湿与可能出现的居心叵测者,每一样对他都是要命的威胁。 小孩子又往里缩了缩,但他没地方可躲了。 “孩子,你的爸爸妈妈呢?你住在哪里?” 艾维斯将伞撑在篷车外,尝试给他找个去处。 小孩摇了摇头。过了一两秒,大概意识到动作的匮乏性,他小声说:“先生,我妈妈死了,我现在住福利院。” 现在艾维斯意识到他的失误。这是个小女孩,不是“他”,而是“她”。他对勾起这孩子的恶劣回忆感到抱歉。 “这里离那边不远,如果你迷路的话,我送你回去,好吗?” “不。” 拒绝来得斩钉截铁,她看起来凝聚了一点勇气,“我不要在那里!他们骂我妈妈,还打我。您把我放在这里吧,我是大孩子了,不会有事的。” 听见一个看起来顶多六岁的小姑娘义正严辞地宣称她“是个大孩子了”不那么荒谬,只让人心生爱怜,想笑,想要呵护这种孩子式的勇气。 艾维斯看了一眼那孩子流血的额头,她的头发被雨打得湿漉漉的,贴在脸颊上。现有的情况表明她大概没说谎。这让艾维斯对于把她送回福利院带了一些迟疑。 也许应该明天再做决定。至于今晚,他向她发出了邀请,“天气太冷,在这里过夜会感冒的。” 艾维斯试探着说,“要去我家过一夜吗?明天一早我们来决定你去哪里。” 她迟疑地看着他,眨了眨眼睛,像是对那张除了有些苍白之外相当俊美的脸感到熟悉。 “您是城市十佳公民。” 她说,眨着眼睛,回忆起那些张贴着的宣传画。然后她立刻选择信任他。 显然她还没长大到能质疑那些被称作好人的面孔下是否隐藏着邪恶,艾维斯想。但这一次小家伙做了正确选择,吸血鬼先生解开大衣裹住她,将她轻柔地抱起来。他用一只手撑伞,另一只手抱她绰绰有余。她蜷缩在他怀抱中,体温即便隔着一层衣服都让他觉得有些发烫。 小姑娘显然也有些紧张,小小的胸膛中心脏跳得飞快,砰砰砰的乱响。 “你叫什么名字?” 艾维斯挑选了一个绝对无害的问题,希望这能缓解一点她的紧张。 “伊达莉娅。” 小姑娘立刻回应他,“妈妈叫我伊达。我今年五岁,我住在汉林兹街32号……” 小孩子总是喜欢把他们知道的信息过多地抛出来,用那种在熟人面前做自我介绍的语气。很显然她妈妈大概是为了防止她走丢才让她熟背地址。但现在汉林兹街32号大概不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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