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章节,不用点啦 (第3/7页)
快地在院中干活,时不时将目光往甲身上瞟,他幻想自己的眼神锐利如刀,破开对方每一层伪装。 然而柴都劈够了十日的份量,冉雪也未看出什么异状,街坊里没传出可怖的杀人案,每日来找甲的妇人也不曾减少。冉雪只好妥协:甲确实算个人。 少年懵懂,未察觉自己撞破了冷面杀手的另一面,也未想过,这世上,鬼,原来都是人变的。 人若狼狈,便终成就鬼模样;鬼若狼狈,便是端着一副鬼模样还要怀揣人心肠。 日子就这么不温不火地过去。 冉雪读的书、识的字越多,越摸不清甲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看话本上写、听说书人口中讲,那杀人买卖,最是暴利,往往一颗人头值千金,然而这是求的阎王眼皮下的钱财,一招不慎,就是“两袖金银留不住,只身已过奈何桥”,可甲实在不像个坐拥万贯家财的样子,三天两头还要为了一把青菜的几个铜板与人讨价还价。 奇哉怪哉,其他杀手会同菜贩讲价吗? 冉雪摇摇头,暂且按下这一条。 他又听人讲,也有王公贵族豢养死侍,忠心耿耿为其鹰犬,供其驱使,每每到权利倾轧、党派斗争之时,就是他们最活跃之时,政敌、对手,一夜之间,满门屠净。 可甲一向独来独往,出门杀人也不超过三日,哪有将狗放养在外的主子? 最后一点,最是无根无据,传言讲,杀手领了孤儿回去抚养,就是要替一身绝学找传人,且培育过程极其苛刻,简直惨无人道,吃的饭里要放毒,每日天不亮就要起来练武,不到十岁就要敢独自杀人……诸如此类,越说越是往怪力乱神沾边。 冉雪回忆了一下自己几年来吃的饭,都是和普通人家一样的稻米馒头,菜色也极平凡,甲更是不曾让他碰刀,别提武学了。 他同那些街坊一样,杀生仅限于鸡鸭鱼肉。 难不成当年雪夜,还能是他的一个梦不成? 可笑!头几日,他夜夜梦见那老和尚惨死的模样,那沾了血的佛珠离他仅仅一臂距离,仿佛一串无法合上的眼珠,至死也要映下凶手面孔。 每当冉雪试图与那晚的恐怖记忆和解,甲的行迹就会及时地提醒他:他仍然是个杀手,是个满身人命债的活阎罗。 数年来,他始终无法言明,甲对于他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甲给了他普通人的生活,却始终在他身上系着一根斩不断的丝线,线那头便是鲜血淋漓的真相。 其实,他的命运仍然不曾改变,他依旧狼狈地跨在两界正中,数年前那个雪夜是生与死的分界,数年后的今日是光与暗的分界。 冉雪依旧怕甲,但他越发离不开甲。他记得甲坐在小板凳上择菜,也记得甲一身黑衣夜半出门,他记得甲教他认字读书,也记得甲擦拭刀刃……甚至于,这个名字,这个身份,如今的一切一切,无不是甲所赐予的。 且他终于连老和尚的样貌都记不分明了。 他逐渐长大,模样逐渐张开,算得上俊朗,却也越来越不像甲。 街坊邻居终于起了疑心,他从不叫甲“大哥”,这家里也从来没有除他们俩以外的人,他们既不是病秧子,也不曾穷得揭不开锅,若说没有些污糟的勾当,哪里说得过去。 于是他们便再不肯同冉雪与甲来往,见着他们总是避得远远的,用自以为微弱的声音骂两人是“兔儿爷”。 甲对常人一向是“能避则避,能不睬则不睬”的态度,好像纷扰红尘都是残花败叶,不值一看,但冉雪终究是寻常人,是红尘中人,是会为人所扰的人。 他受不了这样如同过街老鼠一样的狼狈,他开始策划一场逃亡。 他知道家里的钱袋放在哪,甲对他并不防备,从来都是把钱袋大剌剌地挂在明处,他曾经疑心是甲故意试探,久而久之,反倒习惯了。 五日后,他趁着甲出门杀人,拿了钱袋,头也不回地逃了。 他走得很急,唯恐被甲追上,加之夜间漆黑难以视物,蒙头一顿乱走,竟然一路走到了城西胡同。 这胡同却不是真胡同,而是一整条的温柔乡销金窟,大小妓院、馆子,簇拥着,林立着,纵使是夜半,仍然灯火通明,笙歌艳舞之声不绝。 他哪里见过这种热闹场面,呆愣愣地站在原地,立马便有三五个老鸨来招呼他,提着尖细的嗓子热切地同他介绍自家姐儿何等何等的花容月貌。 他浑浑噩噩地被人拉进了门,六七个姑娘来搀他,莺鸟一样叽叽喳喳,高矮胖瘦各不一样,只一样的鲜活明丽,他不过多看了其中一个粉衣裳的姑娘一眼,老鸨立刻心领神会,“红雨,来伺候这位公子!”粉衣姑娘娇俏地笑着应声,引着他走进一间小室。 这烟花之地的姐儿,最是会说话,温柔可人,无处不贴心,三两句就哄得他一个雏儿心花怒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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