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攻)每天都很饿_15我可以养猫吗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15我可以养猫吗 (第1/2页)

    “这不是岳平。”月言捻着手指,搓掉指尖那冰冷的感觉,“岳平的左后腰上有一颗红痣,而且,岳平的皮肤摸起来要更光滑一些。”

    虽然这具被毁容的男尸身形和岳平很相似,就连身体上的一些伤疤都伪装得大小深浅一样。

    月言却还是认了出来。

    张耀有些怔愣地听着月言说出来这种隐秘的话,脑海里甚至有个可怕的猜想。

    他打了个冷颤,在本子上记录下来,严谨道,“嗯,你提供的线索很重要,我的同事会去查验核实的。”

    公事公办后,张耀要带着月言离开停尸间,嘴唇动了下,忍不住问,“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寻常人家的父女关系绝对不会是这样。

    月言没看他,四处打量着停尸间里,似乎对什么很感兴趣,“你不是猜到了吗?”

    “……”张耀眼神复杂,欲言又止。

    月言反倒是不介意的,“异种可不在乎伦理道德。”

    这话,他对秦臻也说过。

    张耀已经快奔三了,他的性格相对封建古板,想到月言透露出来的事情就有些受不了,面色难看,“就算不是亲生的,那他也做了你父亲这么多年,和养父之间……等一下,不会是岳平强迫你的吧?你们第一次的时候,你才多少岁?”

    月言微笑,唇边露出可爱的小虎牙,“是我吃了他哦。”

    张耀一口气堵在心口,在心里给岳平狠狠记了一笔,月言变成现在这种性格怎么都和岳平的教育方式有关!

    “不说那个。”月言在停尸房里四处走动,非但没有和寻常小女生那样害怕,还兴致勃勃的,“这里是停尸房对吧?除了我们两个活人以外,这里的都是尸体了?”

    这话问得张耀莫名其妙,“当然了。”

    月言抬手指了个方向,无辜地眨着眼,“可是我听到那边有奇怪的呼吸声诶……你的心跳怎么变快了?”

    张耀身体紧绷,后背瞬间就被冷汗浸透,他将月言护到身后,拔出配枪警惕着四周,声音压低,“不要发出太大动静,慢慢出去。”

    月言说出来的话张耀并没有怀疑真假。

    所以这间停尸房真的有问题?或者说是曾经发生过什么问题。

    月言轻松地笑笑,“我觉得‘他’对我没有敌意……应该是‘他’吧?”

    被张耀护在身后,月言从他身后探出个小脑袋,探究地打量着停尸房里的某个冷柜。

    张耀将她的脑袋推回去,宽阔的后背将月言挡得严严实实。

    “嘘!不要随便出声,我也没想到‘它’今天会在这里。”张耀看起来是知道些什么。

    “那他也是异种咯?”月言这还是第一次遇见‘同类’,有点兴奋,她漆黑的双眸里闪过一丝红光。

    “你认识他?也是你们警局里的吗?为什么还要这么警惕?”连配枪都拔出来了。

    张耀脸色不太好,“‘它’和你不同,它没法沟通,平日里都是关起来有人看管的,不知道今天是怎么跑出来了。”

    “看管?”月言面上的兴奋与笑意淡下去。

    张耀垂下眼睑,嘴唇抿成一条冷硬的线,他看了月言一眼,没有过多说明。

    月言意识到这个世界的‘异种’或许并不是都能和自己一样自由的。

    而自己能够这么‘自由’,是因为太弱小而不能对其他人造成伤害?还是有其他的原因?

    月言的外表看起来相当有欺骗性,就连张耀这个普通警司申请将她这个异种带回家里也得到了允许。

    现在看来,张耀还没有把自己对他做过的事情说出去。

    月言扯了扯张耀的衣服,“这里有点冷,我们出去吧。”

    “嗯。”张耀依旧警戒着那躲在暗处的异种,那家伙精神失常有着极大的攻击性,大部分时间都恍惚不清醒,今天为什么这么安静?

    护着月言离开了停尸间,张耀刚出了门就按下墙边的红色按钮将停尸间封锁起来,他取了对讲机和同事说着这异种跑出来的事情。

    没过几分钟,月言就看见一队全副武装的警察过来了,跟着的还有一个穿着白外套的研究人员。

    “……它自己长了手脚要跑,我都上了三道锁了,这也困不住它我能有什么办法?我整天和那种怪物待在一起就够提心吊胆了,你们还要求那么多,我特么都想撒手不干,谁乐意接手这烂摊子我感谢他八辈祖宗!”研究人员骂骂咧咧。

    张耀带着月言站在一边,身边一直很安静的月言突然将小手塞进了他的掌心中,张耀低头看了她一眼,小姑娘垂着头,看不清神情。

    张耀安抚地捏了捏她柔软的小手,轻声说,“交接一下我们就能离开了,我待会就送你先回家。”

    “…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